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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4-10-31

做好新形势下贵州民族工作的几点思考

——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体会

□龙德方

  今年9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准确把握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深刻阐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方向道路、理论政策、制度法律、工作实践等重大问题,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要深刻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全省各族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上来。

  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全局。要充分认识会议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不断巩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一,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全党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第二,新中国成立65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同时,我们的民族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做好民族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要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善于团结群众、争取人心,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载体和方式,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第三,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识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抓好爱国主义教育这一课,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祖国下一代的心田生根发芽。

  第四,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政治方向上,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制度设计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工作主题上,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精神纽带上,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在民族关系上,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

  二、新形势下做好我省的民族工作,必须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键是认识要到位、工作要落实。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同时民族地区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做好民族工作,事关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事关建设幸福美好的新贵州,事关全省各族群众的福祉。第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贵州的实际,及时研究和采取适当的方法措施,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省民族工作经验,深刻查找不足,真正把存在的问题搞清楚,把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搞准确,把改进工作的措施搞扎实。第二,要系统进行谋划部署,抓紧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目标,深入研究、系统部署、扎实推进我省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第三,要全力抓好政策落实,针对各地各部门实际,结合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认真研究谋划一批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政策措施,努力在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方面走在前列,切实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是做好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法宝。

  按照国发(2012)2号和黔党发(2013)5号要求,重点选择我省3个自治州、10个自治县、250个民族乡,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行政村、城市社区、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破解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难题,确保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第一,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和深化改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后发赶超之路。第二,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实现后发赶超与加快转型的有机统一。在民族地区重点实施加快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推动农业、特色产业现代化和规模化。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把改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少数民族地区。第三,坚持民族地区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成效,综合经济实力实现大幅提升,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后发赶超。实现到2015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四、加大水电路讯教医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是做好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前提。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族地区得到了很大发展,但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困难多,困难群众多,一道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难度较大,必须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利用好中央提出的发挥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对我省民族、贫困、生态保护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体制机制,把政策动力和内生潜力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城镇化和生态建设,不断释放发展潜力,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第一,要突出中心要务,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以水、电、路、讯、医、卫等为重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保护建设,紧扣民生抓发展,重点抓好就业、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和对外开放。国家发改委2014年实施《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项目,要多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要大力帮助民族地区引进人才、项目、资金、技术。要用好政府扶持、产业引导、扶贫担保、金融支持、公司参与等项目扶贫政策,实现贫困农户、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等多方共赢、持续发展。第二,要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教育经费要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快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办好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搞好民族地区双语教育。积极实施“营养午餐”、“寄宿制”、“9+3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搬迁等民生工程,加快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社保等各项事业发展。促进民族地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民族地区自我发展潜力。第三,要加强民族地区扶贫的分类指导,实施精准扶贫。把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户结合起来,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落实“结对帮扶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等六个到村到户的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专项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按照县为单位、动态管理、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的原则,制定好实施办法和动态监测管理办法。对生活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区的少数民族群众,要通过扶贫生态移民实现异地脱贫。第四,要加大推进生态移民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坚持速度、效益、质量相统一,将生态移民工程与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治理生态环境、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有效结合起来。大力推进“三大片区”(武陵山、乌蒙山、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和“两山”地区扶贫工作。要重点解决好路和水的问题,既要打通少数民族地区交通对内对外联系的“大通道”,也要畅通与“大通道”联系的“静脉”、“毛细血管”,要建设一批有效的饮水调水工程、大型水库和骨干渠网,解决民族地区乡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五、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是做好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

  民族地区的发展,要通过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搞好和周边地区的互联互通,通过市场机制与发达地区连接起来,形成产业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第一,要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把优势资源开发好、利用好,推动产业结构上水平,加快发展服务业,逐步把旅游业做成民族地区的支柱产业。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在土地使用、金融服务、资本市场建设等方面给予差别化支持。第二,要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长短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布局规划,注重大力发展山地特色产业。在种植业、养殖业、特色林果经济、生物制药、旅游业等产业项目选择上,坚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推动产业结构上水平。第三,要按照产业化提升农业、工业化致富农民、城镇化带动农村的思路,把我省民族地区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支撑带、重要交通干线规划建设紧密结合,与推进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民族风情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加大民族地区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对民族地区特色村寨发展与保护的投入,加大公共财政对特色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的覆盖力度,不断建立投入保障和运行管护机制。坚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六大行动计划(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经过扎实努力,把我省民族地区乡村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干净整洁、农民生活幸福的特色民族村寨,促进我省民族地区乡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全面协调发展。第四,支持民族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天然林保护、珠防林工程、石漠化治理、公益林补偿等重点林业工程。要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全省民族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第五,要推进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转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县域经济比重、工业经济比重、城镇化率、民营经济比重“四个提高”。支持民族地区申报创建省级和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扶贫发展专项资金要向少数民族地区的产业倾斜,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小微企业发展。对体现民族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文化产业项目,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使用、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

  六、大力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是做好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魅力。

  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本民族特点的文化。民族文化包含一个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对社会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第一,要着力打造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力作,力争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少数民族文化的沃土之上,深入挖掘,力争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少数民族题材文学、艺术、影视作品。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努力打造一批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化品牌。第二,要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民族团结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第三,以政府主导,多元融资,支持民族地区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和文化室建设。继续推进民族地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资源共享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的综合利用,做大做强以“多彩贵州”为代表的民族歌舞,培育和扶持苗族飞歌,侗族大歌,布依族八音坐唱、好花红歌调,水族双歌等民族文化品牌。建设一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区,在全省打造好500个特色民族文化村寨和20个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系列节庆。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文化,高标准、大手笔运作一批标志性的文化建筑和文化产品,进一步扩大贵州民族文化的影响力。

  七、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是做好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们都处于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意义重大。第一,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能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也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要抓住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两头对接。服务管理工作的着力点在社区,要不断建立好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各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第二,要着力做好城市少数民族工作,建立完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和属地管理的少数民族群众管理和服务机制,推动形成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要突出基本方略,坚持依法管理,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注重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八、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保障。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第一,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不断完善民族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要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关心民族工作,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第二,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少数民族干部理论政策和工作水平。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大力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的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农村致富带头人,切实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把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配好配强。第三,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的“结对帮扶”工作。坚持艰苦奋斗,克服等靠要思想。要把当前与长远、输血与造血、硬件与软件建设结合起来,加强资金帮扶、产业帮扶和人才帮扶,继续选派得力干部挂职锻炼,完成好民族地区的党建扶贫对口支持任务。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作者系省政协民宗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