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也能燃烧?商家涉嫌欺诈被查处
本报讯(刘龙林)5月26日,万山区工商局茶店分局查获一起销售便携式丁烷气灶的消费欺诈案。商家除当场退回11名消费者每人300元购货款外,还惩罚性赔偿每位消费者200元的损失,且被工商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空气燃炉,300元一个。不用电、不烧油,烧的是空气,能用两三年。”在万山区茶店办事处街上,某销售便携式丁烷气灶的商家如是宣传。具备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空气不能燃烧,但该商家还是骗到了一些中老年消费者。这一幕正好被开展市场巡查的茶店工商分局执法人员逮个正着,因商家涉嫌消费欺诈违法行为,所销售的携式丁烷气灶被当场暂扣,并通知已购买该商品的消费者到工商分局等候商家退款。
经查,商家文某和张某在碧江区金滩配发市场以54元/个的价格购进24个便携式丁烷气灶,并制作印有“惊爆新产品,高标准空气燃炉,不用电、不用油,节能、安全,移动、便携,居家首选、烹饪必备。广东东莞恒创科技空气炉有限公司”内容的宣传纸条,然后欺骗消费者称所销售的便携式丁烷气灶是“空气燃炉”。
在事实、证据和法律面前,通过工商执法人员调解,文某和张某当场退还11位消费每人300元的购货款,并惩罚性赔偿每位消费者200元的损失。另外,工商部门对其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待法定陈述、申辩期限后,将依法作出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