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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6期 本期13728版 当前B4 上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3-04-26


金沙工商联手厂家查获一批假冒青醇酒

  本报讯(敖怀江 李国顺)4月11日,金沙县工商局接贵州青酒厂举报,称在该县新化乡街上付某经营的超市内,有假冒该厂“升级版青醇酒”销售。
  接到举报后,该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迅速进行工作分流,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被举报的超市,当场查获了54件、规格为:酒精度52%vol(1×12瓶×500ml/件)、价值5670元的涉嫌假冒“升级版青醇酒”,经贵州青酒厂技术人员鉴定,该批白酒均非该厂产品。当事人称,这批假冒“升级版青醇酒”以90元一件的价格购进,准备以105元一件的价格售出。目前,县工商局对付某涉嫌销售侵权商标商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