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案的提出方式有:
(一)省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联名提案者须出于自愿。
(二)省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可以界别、委员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
(三)参加省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
(四)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可以本专门委员会、界别名义提出提案或联合提出提案。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案的提出方式有:
(一)省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联名提案者须出于自愿。
(二)省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可以界别、委员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
(三)参加省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
(四)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可以本专门委员会、界别名义提出提案或联合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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