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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人:刘丽  来源:文史天地杂志社   发布日期:2025-01-03 16:38:09  文章字号:   
越查越光荣:张锳仕宦中的两次躺枪

 白东/王昭言

张锳(1793—1856年),字右甫,号春潭,直隶南皮(今河北南皮)举人,是晚清名臣张之洞之父,其在黔历官近三十年,与胡林翼、鹿丕宗并称清代贵州“三贤吏”,在黔影响较大。其在任贵州期间,勤于课士、关心教育、关注民生、改善生态、洁己爱民、平定匪患,并播下了“加油”的种子。然而,张锳为官期间,有两次误被他人弹劾的经历,且险些因此被革职,成为了其宦海沉浮中的两道波折。今笔者通过相关奏折、档案等文献,就张锳在黔宦迹及其两次误被弹劾的经历作探究,进而丰富“加油文化”内容。

张锳画像

一、张锳宦迹概述
从张锳的墓志铭可知,其在中得嘉庆癸酉科(嘉庆十八年,1813年)举人后“以大挑知县试贵州”,后才历官黔省。而张锳本人在《奏为奉旨开授贵州兴义府知府谢恩并吁求恩训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一奏中有载其于“道光六年(1826年)大挑一等分发贵州以知县用”。到贵州后,张锳又“市铜云南”。
由云南返黔后,张锳先后署任清平县知县和镇远县知县。据吏部于道光十年(1830年)五月的《题为遵旨议准贵州以张锳署理安化县知县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可知,张锳在离任镇远县后,于道光十年五月被“议准”署理安化县知县。此后直到道光二十年(1840年),张锳在黔先后历官威宁州知州(道光十年十一月署)、安化县知县(道光十二年五月实授)、贵筑县知县(道光十三年正月署)、古州同知(道光十六年任)、黎平府知府(道光十八年署)、遵义府知府(道光十九年三月署)、安顺府知府(道光十九年八月后署)。
出任安顺府之后,张锳则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调署兴义府知府一职。次年六月,其返乡丁忧。丁忧期满后,张锳于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三月复署兴义府篆,两年后,实授该职。后又于咸丰二年(1852年)五月到咸丰三年(1853年)二月之间护理贵西道,续而还任兴义府知府。在还任此职期间,其先于咸丰四年(1854年)十一月时因安南县城被贼攻陷而被革知府,但“仍留任剿贼”(《清文宗实录三·卷一五二》),后又于咸丰五年(1855年)二月时,因办理贵州兴义匪徒有功而成“赏知府”(《清文宗实录三·卷一五八》),也就官复原职,且得恩赏。此后,张锳得升道衔,终官晋贵东兵备道。
咸丰六年(1856年)七月,云贵总督恒春有《奏为遵查候补道张锳难胜贵州贵东道要缺之任,请另拣贤员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一奏,可见,恒春认为张锳“难胜”贵东道,还请求“另拣贤员”,这一奏请对张锳是极为不利的。且在《原任兴义府南皮张公遗爱祠碑记》中有“檄权贵东道,时公(张锳)已病”的记载,可知张锳在此时已经生病,后又因行军之中“雨湿风厉,加以忧愤,遂不起”而终,享年六十有四(虚岁64)。
由此可见,张锳从道光六年(1826年)入黔到咸丰六年(1856年)病故,而除去其中丁忧三年,其在黔为官二十七年,从最初的知县到最终的道员,可谓宦迹辗转。其间,张锳两次误被他人弹劾,成为了其在黔宦海中的两道波折,值得进一步探究。
二、任古州同知时误被弹劾
张锳在贵州第一次被人弹劾时,其正在任黎平府古州同知一职,而该弹劾之事又是其前任贵筑县知县期间的事情,即是其在贵阳六洞桥地方置购房屋一事。
道光十六年(1836年)九月,陕西道监察御史刘梦兰有《奏为贵州古州同知张锳置房宴集请严切查禁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与《奏为贵州同知张锳将前任贵筑县时所买房屋作价请查明归还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两奏,均是弹劾张锳在贵筑县期间购房宴集之事。在奏中,刘梦兰道:

《清宣宗实录五》·卷二九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页19中对张锳购房一事的记载

贵州省古州同知张锳,前任贵筑县时,在省城六洞桥地方买房一所,价值千余金,该员大加改造,不时邀集僚友,宴会其中,并署其楼曰“烟花三月”。又时于城外扶风山寺及观音寺等处,徵歌宴集,一脔之供,动夸珍异,在官靡费,为下效尤。又闻该员现将所买房屋,增加价值抵作交代。从来民俗之转移,视乎吏治之得失。黔省地处边陲,民风素称淳朴,岂宜导以奢靡。又况仓库储积,关系团帑,尤不得任其将置买房屋增价作抵,致帑项稍有短绌。
刘梦兰在奏中无不是对张锳购房一事加以弹劾,认为其将购置房屋“大加改造”,还“邀集僚友,宴会其中”,是为“在官靡费”,“岂宜导以奢靡”,对吏治、民风、储积等都不利,希望能对张锳置房宴集一事“严切查禁”。
道光帝知道此事之后,当即着贵州巡抚贺长龄“据实查明”。贺长龄得旨后,便对该事展开了调查,并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十一月查清。是月十四日,贺长龄在《奏为遵旨查明古州同知张锳素性吝啬并无靡费未将房屋抵作交代严禁所属侈靡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一奏中将查明结论奏报皇帝。在该奏中,贺长龄据实说明道:“张锳素无奢靡等事,其任内交代仓谷,业经后任照数接受,依限结报,并未将房屋抵作交代。”可见,张锳购房并未奢靡,亦没有将房屋抵作交代,均非刘梦兰所弹劾之言。
道光帝了解清楚此事后,道“所奏着毋庸议”(《清宣宗实录五》·卷二九二),也说明此事至此告一段落。张锳在这次误被弹劾之后,亦是继续在黔为官。
三、任兴义知府时误被弹劾
张锳在兴义府知府任上的任期前后长达十余年,这是较为少见的。当今,在贵州安龙一带有关张锳的故事很多,其中最为出名的当数张锳“添油助学”这一故事。该故事讲的就是张锳在兴义府任职期间极为重视教育,委派两名衙役在每天夜深时提着灯笼、挑着桐油到街上巡走,只要一看到有人还在午夜时分坚持点灯读书时,就会走到该读书士子的门前,然后高喊“府台大人给相公添油喽”,等该读书士子开门之后,衙役就会给该读书士子的灯盏里添两瓢桐油。此后,“知府加油助学”就在当地百姓中口口相传,直至今日,“加油”一词即由此而来。
张锳在兴义府期间,不仅有勤于课士、勤政为民的政绩,也有误被他人弹劾的经历,张锳险些被革职。此事源于张锳承审府民杨老友纠同张嬉等割瞎唐添得两眼,并杨老友畏罪服毒自尽一案。
道光三十年(1850年)六月,兴义府府民杨老友伙同张嬉等人,割瞎了府民唐添得的双眼,事后,杨老友自知罪深,就服毒自尽,而张嬉却于是月初六投案自首。张嬉投案后,兴义府知府张锳承审了此案。此后,代办臬司孙起端就在此事上作了文章,其上奏称张锳审理此案逾违,且逾违二参,并误记张锳在此案审理上“迟延三个月零二十六日”。吏部对此议后,认为“以该府承审逾违二参例,应革职”,且“议以革职之张锳,着该督挡出具考语送部引见……钦此”。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贵州藩司就对此事展开了清查。咸丰元年(1851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贵州布政使吕佺孙据贵州藩司事臬司孔庆鍸查实后,上《奏明请将误被揭参之兴义府知府张锳开复原议处分由》(《军机处档折件》,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一奏。吕佺孙在该奏中道:“张锳承审张嬉一案并未逾限,误被揭参,例准开复,相应请旨将兴义府知府张锳原议革职之案,敕部更正。”其认为张锳承审此案并未逾违,孙起端之奏实属误被揭参。在吕佺孙上奏之后,此事引起吏部的注意,并要求贵州巡抚蒋霨远对此案进行复查。
咸丰二年(1852年)六月二日,贵州巡抚蒋霨远查清张锳承审张嬉一案,并上《奏为复查兴义知府张锳承审并未逾限仍请更正等由》(《军机处档折件》,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一奏,在该奏中,蒋霨远对张锳审此案的相关时间问题作了详细说明,其在奏折中道:
……臣惟赏罚本乎大公,是非期于据实,此案若非该府审限逾违,即系代办臬司具详解错,二者不容中立,随即调查司奏。此案应以道光三十年六月初六张嬉到案之日起,限府限两个月程限十三日。该府于六月十九日因公晋省至七月二十七日拟署应,应扣公出三十七日,共扣至九月二十七日限满,该府于九月初十出祥,十月初一到司,并未逾违。前代办臬司孙起端漏叙公出日期,并称该府于十二月十五日祥司,迟延三个月零二十六日……

蒋霨远的《奏为复查兴义知府张锳承审并未逾限仍请更正等由》(《军机处档折件》,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

从这里可见,蒋霨远将张锳承审日期都详细理出,并认为孙起端之所误参张锳,是因为其漏掉了张锳审案的“公出日期”。此外,蒋霨远在该奏中还说道:“该府(张锳)承审并未逾限,实属可信,且事均在现任藩、臬未到任之前,孰是孰非,本无偏袒。”最后,蒋霨远说道:“请旨将兴义府知府张锳原议革职之案,敕部更正,准其开复。”咸丰帝见此奏折后,朱批“吏部议奏,钦此”。
据咸丰《兴义府志·职官志》与民国《贵州通志·职官志》记载可知,张锳在咸丰朝时还是在任兴义府知府一职,说明张锳在此承审一案中确是得到了吏部的开复,也说明了吕佺孙、蒋霨远等人的调查属实,张锳并未逾违,更没有因此而被革职,且可见孙起端之奏实是误参。
总之,张锳的这两次误被弹劾之事穿插在其宦海之中,使其辗转的为官生涯多了两道波折。而从张锳在黔的两次误被弹劾来看,张锳均未被他人误参而出现大的变故,说明了其并没有出错,亦说明了张锳在黔为政之举是经得起考验的。这也就是张锳为什么能在黔做出出色之政绩的原因,因为其洁己勤政,才具明练,能够保持当官为民之初心。

本文刊于《文史天地》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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