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3月,贵州省玉屏县某生产大队的社员在小地名为塔坡冲垄的地方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平整土地时,在距离地表两米深处,发现了一处明代古墓。消息很快惊动省里有关部门的专家、记者。当地人口口相传的明代廉吏曾凤彩,清贫到死后无钱安葬的故事再次成为热议。在当时的价值判断下,曾凤彩作为封建时代的官吏,再清廉感人,最终也消失在人们的茶余饭罢。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笔者以为,是时候让这位清贫到让人落泪的廉吏事迹重新大白于天下了。
文本根据明末重臣熊明遇(1579—1649年,崇祯朝南京刑部尚书、兵部尚书)为其所作《曾凤彩墓表》来讲述曾凤彩“居官奉职,守身如处女”(《曾凤彩墓表》,以下无特别标注出处的引用皆出于此)死无葬资的一生。
一、勤苦好学,屈才就任
曾凤彩祖籍湖北蕲春,他的先祖曾钟,明朝洪武初年,以蕲春地方的良家子弟从军,编入军籍。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南京右卫指挥佥事许升领军从征,开辟平溪,建卫筑城。曾钟跟随许升来到玉屏,子孙便定居于此。
曾凤彩的母亲侯氏,父亲曾仲学,别号左川,兄弟五人,他是长兄。曾仲学性格温厚和平,夫妻二人到了40岁的年纪还没有子嗣。于是,他们便身背干粮,跋涉千里,前往湖北的武当山,在那里“施舍趋急,阴行善事”。说来也巧,仿佛是夫妻俩行善积德的仁心善举感动了上苍,万历丁丑(1577年)年,终于有了儿子曾凤彩。
曾凤彩天资颖悟,童年即刻苦读书,寒暑无间。20岁的时候,曾凤彩娶了平溪卫城的李氏成家。不久,他被补为平溪卫学宫的弟子。母亲侯氏去世后,他的父亲继娶了唐氏,曾凤彩非常孝敬继母,就像孝敬亲生母亲一样。
成年的曾凤彩,性格率真质朴,儒雅而不善于经营生计。家里就是有柴草,却无米下锅,生活极为贫困,家人经常以腌菜和粥作为一餐,但他在书房里,依然每天诵读诗书,乐此不疲。这时候,曾凤彩与妻子李氏已经有了一个女儿,纵是家道清贫,他仍然潜心科举,不坠青云之志,其学问文章清逸沉深,为人称道。
自明朝定鼎,玉屏隶属湖广,举人的考试要远赴湖北的武昌。既要历经长途跋涉之苦,又要面临水上风波之险,历来被士子们视为畏途。好在明朝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朝廷下旨,命湖广所属的清浪、镇远、五开、平溪、偏桥五卫的学子,依附于贵州进行乡试。因此,万历四十年(1612年),曾凤彩参加了贵州壬子科乡试,他才华拔萃,高中第19名举人。
第二年,曾凤彩踌躇满志,赴京城参加会试,中进士副榜。副榜亦称“备榜”,即是在正榜之外,另取若干名。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载:“正榜外溢额者曰副榜,与正榜同发。”“会试副榜始于明永乐四年,清初因之,中副榜者不廷试,咨吏部授职。”
在副榜行列,曾凤彩才学超群,被吏部授予安徽青阳县教谕。副榜授官,虽有惯例,但实属难得。曾凤彩志向高远,认为教谕一职,难以施展自己的平生抱负,觉得有些屈才,迟迟不愿前往就任,有辞去任职的想法。这时的曾凤彩已经35岁了,他的父亲已年过七旬。父亲勉励他说:“去就任吧!我已经老了。朝廷首次授予你教谕的职务,固然不会影响你的前程。”曾凤彩权衡再三,才遵父命前往安徽青阳,出任县学教谕。这年,是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
二、兴学青阳,名传巴蜀
安徽青阳县的学宫,位于县城的东南,面对九华,蓉溪环抱。在如此人文胜地,曾凤彩得以“对九华之云,饮扬子之水”,每天与学宫的弟子们“论道讲书,课文习礼”。
曾凤彩在青阳,不辞辛劳,兴学育人,使青阳文风大振,人文蔚起。省里派官员来青阳考核官员的劳绩,曾凤彩多次名列第一。清光绪《青阳县志》这样记载:“曾凤彩,贵州平溪卫人,由举人万历四十一年任,升四川长宁县知县。”曾凤彩是湖广军籍,按照规定参加贵州乡试,因此被称作“贵州平溪卫人”。曾凤彩虽然没有高中正榜进士,但在青阳的县学教谕任上,被朝廷升任为四川长宁县知县,这也算是真正出仕为官了。
曾凤彩离开青阳,赴任长宁知县。当时的长宁县,地处四川南部偏僻的彝族地区,吏治废弛,管理混乱,地方拖欠赋税的现象极为严重。地方的里长与官府的小吏串通一气,狼狈为奸,徇私枉法,中饱私囊,百姓苦不堪言,纷纷外逃谋生,致使土地荒芜,无人耕种,县境一片荒凉。
明代四川长宁县署图
曾凤彩到任后,立足乡里,从源头实施治理。他首先撤换了不称职的里长,之后,核实积欠的赋税,按人丁合理分摊徭役;完纳粮税直接到公堂办理,以杜绝征收人员徇私舞弊。于是,数年累欠的赋税,一个接着一个地得到了缴纳。紧接着,曾凤彩又下垦田招抚令,连续三年,召回外逃流民三百户,开垦荒地五千顷。曾凤彩勤政廉洁,爱民如子。使长宁县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人们都享受到了曾知县治理的实惠。
四川的高县毗邻长宁,都属叙州府管辖。因高县知县缺额,奉四川布政使的指令,曾凤彩兼任高县的知县。经过两年的治理,高县也像长宁县一样,百姓安宁,社会繁荣。曾凤彩对两县的治理政绩显著,治理后的盛状被称为“巴蜀之最”。
三、核吏爱民,不愧名宦
天启元年(1621年)二月,曾凤彩的父亲去世,他丁忧回乡。在曾凤彩任职过的长宁和高县,当地民众万般不舍,“两县皆讴歌于涂巷,尸祝于畏垒”。街巷的人们歌颂他的功德,乡村的百姓立生祠祭祀他,曾凤彩声名远扬。
据曾凤彩父亲曾仲学的《墓志》记载,曾凤彩回到家乡,选择了十月二十三日,将享年88岁的父亲安葬在城东的塔坡冲垅。
曾凤彩父亲的墓葬极为简陋,坟墓为土坑墓,与当地百姓的墓没有什么两样。唯一特别的,是时任湖广道监察御史的徐卿伯,为曾凤彩的父亲撰书了墓志铭。徐卿伯是贵阳人,字善生,别号梦麟,与曾凤彩是同科举人,两人相交甚厚。万历四十一年徐卿伯中进士,授中书舍人,天启元年八月,官湖广道御史。
曾凤彩3年丁忧,严守礼制,常常诵读礼记里《檀弓》的篇章,以尽孝思。守制期满,曾凤彩被朝廷调任广西梧州府藤县知县。
藤县自古为岭南重镇,水通南北,为百越之地,民风彪悍。由于地处交通要津,赋税收入较好,但赋税的征收仍然存在很多弊端。因此,当时的藤县,虽有富饶之名而实际贫穷。
曾凤彩到任藤县之后,他体察民情,廉洁政事,惩恶扬善,专心一意“为洁白公正之治”,纵然是自己的炊具生尘也顾不上清理。他勤于政务,决断迅速。同时,对县衙的官吏,按其是否守法,以判断其好坏。曾凤彩大刀阔斧地整顿吏治,公正无私,使得吏役敬畏,百姓爱戴。清光绪《藤县县志》说曾凤彩“核吏爱民,卒于官”。寥寥数字,刻画出了曾凤彩的循吏风范。
明代县衙办案模拟场景
曾凤彩重视文教。《藤县县志》载:天启五年,曾凤彩率士人建文昌阁于藤县学宫的东面,楼有二层,高三百余尺,方圆七八十丈,蔚为壮观。
经过3年的励精图治,藤县政风廉洁,弊病剔除,上下和顺,民气大振。百姓莫不勤于耕种,上下官员都廉洁能干。广西提刑按察司经考核,将曾凤彩列于举荐人才的公文,以特优官吏奏请升迁。
此时的曾凤彩,正政绩卓著,官民称颂。可谓升迁有望,仕途一片光明。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天启六年(1626年)七月初八,曾凤彩因身中暑湿,竟一病不起,突逝于知县任上,年仅49岁。
曾凤彩盛年而逝,朝廷失去了一个人才,百姓失去了一位好官,人们无不为之惋惜。
曾凤彩居官廉洁,死的时候,一贫如洗。人们搜遍他的衣装,仅得八两银子,只能购买一口简陋的小棺材将其装殓。
直到去世后的第二年,得到藤县当地官民的资助,才能将曾凤彩的灵柩运回家乡玉屏。灵柩在藤县启程时,万民“号哭相送,几于罢市”。
曾凤彩在知县任上突然病逝,上司也为之震惊。当时,提督广西学政的夏公紧急书写文书,要求主管的官吏将曾凤彩列入藤县名宦祠。
四、民肥身瘠,官者楷模
据曾凤彩墓表记载,曾凤彩的灵柩运回玉屏,停放在平溪卫城城墙外的一间小屋里。因为曾凤彩家城中的房屋,仅以二十两银子出租给了别人。同时,曾凤彩家还欠有他人钱财,不能偿还,区区田产也抵押给了大户人家。人们无不感叹,当了10多年知县的曾凤彩,家道竟如此清贫。
曾凤彩墓志拓片
曾凤彩膝下,只有妻子李氏所生的一个女儿,女婿洪彝,因病早逝。曾凤彩的女儿守寡,也没有子女。按照传统习俗,曾氏家族立了族中的曾希孔、曾希哲二人作为曾凤彩的嗣子,为曾凤彩披麻戴孝,扶柩送葬。
时官居南京右佥都御史的江西南昌人熊明遇,因涉东林党案,被魏忠贤矫旨革职,正谪戍平溪。受曾凤彩事迹所感动,主动撰书了墓志和墓表。墓志随棺下葬,后被发掘。墓表则立于墓前,因年久毁灭,但其墓表的文章被载入了清乾隆《玉屏县志》。
熊明遇在曾凤彩的墓表里说,自己“敛容避席”,非常严肃而尊敬地赞叹曾凤彩,作为廉吏,就应该像历史上的黄霸、朱邑、龚遂、召信臣等人那样,“在官民富,所去民思,生有荣归,死见奉祀”。而这些人美名传于千古,并不是其子孙张扬的结果。曾凤彩生时清贫,虽然没有亲生儿子,但“巴蜀西粤之人,思公如众人之母,则人尽子矣”。他“居官奉职,守身如玉”,廉洁自律,堪称廉吏。
熊明遇不仅把曾凤彩比作西汉时的名臣清官,还作铭文赞颂道:“廉吏安可为?民肥而身瘠。廉吏安不可为,身死而名奕。”这正是曾凤彩勤政清廉的真实写照,也是为官者置之座右的人生箴言。
据曾凤彩墓的发掘资料记载,曾凤彩的墓没有高大的坟冢,也没有精美的石雕,形制非常普通,为长方形土坑墓。其墓室极为狭窄,仅1.15立方米,棺材为松木板做成。如此简陋的棺材,与墓表里“槥”(小棺材)的记载一致。使人无法想象,这就是一个明代知县的“棺椁”。
曾凤彩干尸出土时,其外身穿着旧的七品文官官服,内穿旧的衣裤,有补丁。棺内只有七八件简单的随葬衣服,都有使用过的痕迹。随葬品除一枚残缺的普通玉质头簪外,别无长物。
1978年出土的曾凤彩七品文官补服
如此陋棺薄葬,连普通百姓都不如,观者无不动容。可见曾凤彩的清廉之名,并非是虚誉之词。
今天,曾凤彩的墓地,早已一片荒芜;而曾凤彩的故事,仍让人唏嘘不已。
「本文刊于《文史天地》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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