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省各党派团体、省工商联,各专门委员会,各政协提案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省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通过提案履职的政治热情,推动提案整体质量不断提升,切实发挥政协提案在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贵州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从即日起开展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二次会议好提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通过评选推荐活动,积极宣传提案者通过提案履职的风采,引领带动广大政协委员自觉增强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不断推进新时代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推荐范围和数量
(一)范围和数量
推荐范围为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界别小组(界别联组)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二次会议以来提出并获立案的提案。好提案的评选数量按每个届次会议30件的数量来控制。
(二)方式及名额
1.各承办单位可根据评选条件,原则上在本单位承办的提案中推荐,每个省政协届次会议承办提案50件(不含)以上可推荐3件、10件—50件可推荐2件、10件以内的推荐1件。推荐意见须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超过规定时限未报送的视为无推荐意见。
2.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专门委员会每个省政协届次会议提案可自荐或推荐1—3件。推荐意见须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超过规定时限未报送的视为无推荐意见。
3.省政协委员每届次会议可自荐好提案1件。自荐意见经本人签名后报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三、推荐评选条件
1.选题精准。提案选题坚持小切口、大视野,围绕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以及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建言献策。
2.撰写规范。符合提案撰写要求,做到一事一案、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表述准确、简明扼要。
3.针对性强。提案经过深入调研,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提出建议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4.成效显著。所提建议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推动党委、政府改进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推荐评选工作程序
(一)推荐
承办省政协提案的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提出好提案推荐意见;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小组可自荐或推荐好提案;政协委员可自荐个人好提案。
(二)初选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梳理汇总推荐情况,在充分参考届次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基础上,结合所推荐的提案质量情况提出初选名单,提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或主任会议讨论,提出各届次好提案建议名单,报省政协秘书长会议研究。
(三)审定
各届次好提案建议名单提请省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确定后,评选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以通报形式发布。
五、结果运用
各届次好提案在每届省政协任期结束时,直接作为本届省政协优秀提案进行集中表彰。
六、相关工作
1.各单位请于2024年8月23日前将推荐评选审批表附数据光盘一并报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2.省政协委员个人自荐表请于2024年8月19日前传真到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省政协办公厅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李 储,联系电话:0851—86827089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