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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09-05-20


组织保障 制度保障 经费保障 人才保障

玉屏自治县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

  本报讯 (李培志) 近年来,玉屏自治县县委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让政协工作有所为、能所为,已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全力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格局,以落实“四个保障”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是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协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除县委书记分管县政协工作外,还明确一名常委和一名副县长联系政协工作,乡镇党委书记分管政协工作,县政协工作机构由原来的3委1室增至5委1室,智力支边办由原来的副科级升至正科级,为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制度是政协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必要条件,县政协主席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副主席列席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四大班子领导出席县政协全委会议,县委、县政府领导出席县政协常委会议;出台有关文件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县委、县政府重大的工作部署、重要规划、决定决议等事先提交县政协讨论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是经费保障。县政协机关办公经费、会议经费、重要活动经费、《和谐玉屏》杂志办刊经费等都列入财政预算,并对县政协组织委员外出考察及开展的常规性活动给予经费保障。
  四是人才保障。加大对政协人才培养力度,县政协机关干部职工由换届前的14人增至目前19人,从2007年元月换届至今,县政协机关共提拔交流干部11人,优化了政协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增强了机关工作活力。县政协委员由110名增至115名,县政协常委由21名增到23名,为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