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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06-05-30


锦屏县政府

认真落实政协建议着力打造特色县城

  本报讯 (彭太灯) 锦屏县政府认真采纳和落实政协建议,不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投入资金近千万元,着力打造独具苗侗特色的品牌县城,努力提升城市品位,现在,县城面貌已焕然一新。
  2003年元月,在锦屏县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政协委员王名扬《城市建设,规划当先》的大会发言,引起了县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即研究成立了县城规划协调小组,着手抓好县城规划工作。按照“因地制宜,依山势而走,傍江河而建,尊重自然生态,建设既有旅游价值,又能持续发展的现代山水城市”的要求,投入资金400余万元,聘请了上海同济大学、北京达沃斯等知名设计院专家进行论证规划。
  2004年,锦屏县政协组织实施县城六街商贸开发区建设,县政协领导主动参与开发区工作。在工作中,政协领导认真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向县政府提出了“县城建设,应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石材资源,以体现苗侗民族特色,为发展旅游打好基础”的建议,被县党政领导采纳,在六街防洪堤和人行道路面建设中,县政府投资60万元,拆除了原用的钢筋水泥护栏,用青石料修建了栏杆,铺设了防洪堤路面。去年,在实施清江二路和三江路景观人行道改造工程中,县政府吸纳政协建设,耗资300万元,目前,三江路青石板人行道路改造和清江二路部分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县城人行路面和防洪堤护栏的改造,体现了本地特色,为城市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提升了县城品味。
  2005年初在县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龙安增等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搞好县城路灯维修和安装的建议》提案,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提案,投入资金26万元,在县城主要干道上新安装路灯65盏,步行街等街道安装20盏,便道小巷内安装路灯256盏。“路灯工程”的实施,使县城大街小巷路灯亮了起来,方便了群众的出行和夜间的休闲娱乐,给城市增添了亮丽祥和的气氛,使县城真正“靓”了起来。
  近年来,县城利民路由于疏于管理,占道经营现象十分普遍,形成了人车拥挤、混杂难行的“马路市场”,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也成了县城脏乱差的主要根源。去年,县政府认真落实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取消县城占道经营摊拉,确保街道畅通的建议》提案,组织了建设、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对利民路占道经营摊位进行了彻底清理,保证了道路的畅通,减轻了县城主干道的交通压力,杜绝了脏乱现象,一夜之间,使县城街道宽敞和干净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