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实减少“二次提案”的产生
福泉市政府深化细化提案办理工作
本报讯 (记者 顾怡) 近年来,福泉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不断深化、细化提案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加大了解决重复办理提案问题的力度,切实减少了“二次提案”的产生。
市政府在提案办理工作中一是建立了办前、办中、办后与委员联系并征询意见的“三联系”制度。该制度受到了广大政协委员的欢迎,使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二是实行了政协提案办理责任考核制度。市政府在召开的全市政协提案交办会议上,将提案办理工作具体落实到各单位和部门,实行责任分解、限时办理,并将各部门提案办理工作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对部门的年终目标考核,切实提高了部门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加大了督办力度。市政府出台的《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规则》中,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明确了督查要求。去年以来,在部门承办过程中,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联合开展实地督查,由于针对性较强,督查工作不走过场,还重点对正在办理之中和作出过办理承诺的提案进行督查,有效地推动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质量,提高了办结率。四是严格办理审核制度。提案转交部门承办后,明确了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联系办理,严格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办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质量,凡是答复不清、敷衍应付的,坚持实行“退办”制度,杜绝了文来文往、应付交差、不注意办理过程、不注重办理实效等现象,有效避免了出现大量二次重复办理提案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