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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07-12-28


遵义市政协民主评议市公安交警支队工作

  本报讯  (包祯位)  近日,遵义市政协召开了对遵义市公安交警支队工作的面对面民主评议大会。市政协主席陈凌华,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刘小星等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谭剑锋主持会议。
  10月中旬,市政协启动了对市公安交警支队的民主评议工作,经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市政协民主评议组认为,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及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在道路交通管理上保安全、保畅通、压事故,较好地维护了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市政协民主评议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个别干警服务意识不强、执法不规范,办事效率不高;以罚代法、违规收费现象存在;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管形同虚设;车籍外挂现象较严重,大量税费流失;服务不到位,部分路段的交通标牌、标志的设置不科学;管理体制不顺,经费投入不足,警力匮乏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政协民主评议组提出了整改建议: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规范职务行为;拆除不合理的标牌。清理不合法收费项目;科学设置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交警大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取缔非法代办机构,规范车辆代办公司的管理;强化干警廉政服务意识,努力打造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公安交警形象。
  刘小星在评议大会上要求市公安交警支队,要从抓好教育、抓好制度建设、抓好监督、抓好查处等环节,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征的问题,树立“我为入民管交通”的意识,把驾驶员满不满意、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公安交警工作的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