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个体系”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江口县政协探索基层协商民主议事纪实
□杨闰
近年来,江口县政协积极构建议事平台、议事流程、议事保障三大体系,探索基层协商民主议事改革,切实破解基层议事“不公开、不透明、不畅通、不参与”难题,基层决策议事实现了从“懒事到揽事、推事到谋事、难事到易事”的蜕变,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协搭台、村级组织、群众参与的基层协商民主新格局。
构建议事平台体系,明确议前要素
为确保群众有序参与基层协商民主议事活动,县政协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推行基层协商民主议事活动的实施方案》,对议事原则、议事主体、议事内容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
明确议事原则。坚持党委领导、多方协调、注重实效原则,各乡(镇、街道)成立基层协商民主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统战委员具体负责,明确1-2名干部负责日常工作,指导村级开展基层协商民主议事工作,并结合各村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一事一议、一事一档的工作制度,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纳群言、广聚民智、广求良策。
锁定议事主体。依托村级阵地设立协商民主议事厅,建立“10+X”协商民主议事会主体模式。“10”即村(社区)三委班子代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党员代表、驻村工作队代表、春晖社代表、合作社代表、退休干部代表、法律代表;“X”包括协商事项涉及的利益群体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其他方面代表。根据协商事项实际情况确定参会人数,原则上20人以内,人数为单数,议事会理事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每次议事设记录员、监督员。
规范议事内容。出台《关于基层协商民主议事会的指导意见》,明确议事会五大类议事内容,并针对五大类内容开展协商,有效调动了议事主体的主动性,激发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构建议事流程体系,规范议中流程
县政协根据基层协商民主议事议题收集、议事过程、议定事项落地三个关键,始终坚持民事民议、民权民用的原则,探索出了“协商议事六字诀”,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议事操作体系。
“集”事。以村民小组、易地搬迁点楼房为基本网格单元,明确网格员逐户开展走访,通过设立意见箱、网络平台及QQ、微信等,收集网格内群众协商诉求、意见建议,并汇总收集意见,统一建立议题台账。
“筛”事。根据议题台账清单,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收集的意见由村筛查小组进行分类处理,一般性问题转交村党支部、村委会给予解决或答复,复杂、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列入议事议题清单。
“晒”事。将议事议题清单分议事前后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召开议事会前7天将拟定的议题、时间、地点提前公示,会后第二天将议定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议”事。按照“一事一议”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确定的协商方案、议题和形式,由各实施主体牵头及时召开班子联席会议,组织参与协商对象进行富有针对性的协商民主、平等议事,汇集各方智慧,达成协商共识,形成最终的决策方案。
“转”事。根据议定内容,转办转化成果,需要村落实的事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时组织实施,落实情况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涉及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协商事项,协商结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因政策方面等原因暂时无法落实的,协商主体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督”事。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督查,归档办理资料,议事过程由议事会成员进行民主监督,实施主体须及时通报事项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后续应对举措,并由议事会理事长牵头组织督查、审核,评估事项实施的优劣,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督促实施主体加以改进。
去年以来,全县105个村(社区)收集议事议题232个,召开22次协商民主议事会,办结186项,其余46项正在办理中。
构建议事保障体系,推动议后落实
县政协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建立一批机制、凝聚一批智慧、破解一批难题,提高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建立机制保障“有规大家守”。议事会成立后,遵循“大事大商量、小事小商量”的原则,开展民主协商议事,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最佳方案”,使协商过程规范有序、科学有效,形成以村为主的协商议事制度体系,健全民约和公约制度,建立公事和共事体系。在实践中,村级党组织在议题的选择及议事会的组织、召开和决策的实施监督过程中,始终处在领导核心地位。如,怒溪镇骆象村建立了“民心党建+议事会”、三长制乡村治理、“三个一”责任制环境卫生治理等议事管理机制,形成“人人参、人人守、人人督”的格局,实现了乡村治理有效。
凝聚智慧保障“有事大家商”。依托村级议事平台,在强化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规范运作的同时,吸收村班子、村民代表、县镇“两代表一委员”、外出成功创业人士、威望较高的离退休老干部、结对单位代表、专业技术人员等人员,把村级知名人士、权威人士团结在一起,在各试点村(社区)协商主体的确定上尽可能囊括所有利益相关方,特别是处于弱势的人员,改变利益表达机会不均衡的状况。形成共商、共议、共决策的强大合力,在协商议事中汇聚力量、凝聚智慧。如,民和镇艾坪村根据网格化管理区域划分情况,辐射组建了议事网格,由网格区域协商主体负责协商一些日常性事务和涉及面小的简易事项,实现协商主体自上而下的全覆盖,促进了基层议事从懒事到揽事的转变。
破解难题保障“有活大家干”。将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协商范畴,通过协商解决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执行难、落实难,并对涉及专业性强的协商内容,邀请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努力提高协商的科学化水平,有效增强了群众参与村级议事的积极性,扩大了群众知情权,解决推事和谋事的问题,促进基层解决问题从难到易的转变。如,德旺乡堰溪村通过协商民主议事形成了“以水养水、以组联户、以户为主”的“三以”模式,调动群众参与到安全饮水、道路管理、环境卫生等村级治理工作中,真正成为村级治理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