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连续6年下达提案专项经费解决民生提案,助力脱贫攻坚——
“小资金”用出“大效率”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今年,黔西南州继续划拨300万元提案专项经费,用于解决21件民生提案。”黔西南州政协副主席王林7月3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黔西南州已连续6年下达该专项经费,专门用于解决民生提案,助力脱贫攻坚。”
据了解,早在2015年,在黔西南州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一件《关于在安龙县兴隆镇排冗村安装路灯的建议》提案提交到大会提案组。提案指出该村未安装路灯,群众出行不便,存在安全隐患,请求解决10万元安装路灯。该提案是州政协委员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后提出的,建议非常接地气。但是,要在政协层面解决民生类提案,没有专门的资金通道。为此,州政协分管领导与州财政局主要领导共商,希望在解决民生提案方面探索出适合黔西南的有效路径。2015年10月,州财政局在编制次年预算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经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州级财政拿出100万元专项经费,专门解决既不能立项、仅需较少资金就能办结、又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提案。
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州政协及时对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收到的民生提案进行汇总。经州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用该100万元专项经费解决《关于在安龙县兴隆镇排冗村安装路灯的建议》《关于解决边饶镇拉稍村小学和群众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建议》等11件民生提案。通过对接,州财政局及时下达经费,要求承办单位将经费及时落实到位、及时启动建设。至此,黔西南州开通了解决民生提案的“直通车”。
2015年100万元、2016年200万元、2017年270万元、2018年至2020年提高到300万……由于专项经费作用明显,州级财政逐年加大和保持支持力度。目前,该经费累计达到1470万元,解决民生提案126件。
为确保“小资金”用出“大效率”,今年州政协对民生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改革创新。一方面,实行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联系制,领导班子分别对21件民生提案进行“包干”,负责前期调研、督促进度、跟踪实效;另一方面,由州政协提案法制委牵头,制定下发《2020年度民生提案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对资金使用范围、申报主体、审批流程和报批时限进行规范,明确了县督办、乡调度、村实施的三级负责制,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出实效。
“经州政协主席会议研究,今年的民生提案专项经费向望谟、普安等重点贫困县倾斜。如望谟县占总资金的30%,分别用于支持产业发展、解决硬件设施、消除‘视觉贫困’等,集中火力补短板、补差距。”王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