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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9期 本期25948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9-08-01

《毕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获批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毕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批复要求,毕节市要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要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城市规模,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10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12.11平方公里。

  批复指出,毕节市是以“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为主题的试验区,《总体规划》的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省城市工作大会精神,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守好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统筹做好毕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统筹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确保按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把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

  批复要求,毕节市要构建布局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要认真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和路径,加快培育市域发展极核、毕节中心城区1小时经济圈和西部城镇集聚区,优先发展主要交通走廊的节点城市和重点镇,强化规模集聚和功能提升,构建“一核、一圈、一极、三轴、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要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向乡镇延伸,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城乡空间品质和人居环境,促进区域协调,推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