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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9期 本期24258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8-09-18

我省下发《通知》

扎实推进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的通知》,将用3年时间开展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确保老旧住房“顶不漏雨、壁不透风、门窗完好”,以提升农村居住质量。

  《通知》明确,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对已脱贫摘帽县和非贫困县完成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专项整治,其他贫困县在申请脱贫摘帽当年完成农村老旧住房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将全面消除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现象。

  我省将全面开展排查,把存在屋顶渗漏、门窗破损、围护结构透风等现象的房屋列入整治对象,把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纳入扶持整治范围。今年9月底前,将完成排查、建立整治台账等工作。

  《通知》明确,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已经遗弃废弃的老旧住房,户主已有其他安全住房的老旧住房,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搬迁的老旧住房等,将不列入整治范围。同时,严禁将补助资金单纯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专项整治无关的项目。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房屋结构调查研究等工作,按照“不改变原有风貌”的原则,科学合理提出整治措施。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老旧住房,将按照相关保护规划要求予以整治,确保与原有村落风貌保持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