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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8-08-29

《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印发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将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达24010吨/日,贵阳市、贵安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其他设市城市达95%、县城达80%、建制镇达70%,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

  《方案》提出,2018年,全省将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1200吨/日,建设240个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转运)设施;2019年,全省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1900吨/日,建设160个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转运)设施;2020年,全省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310吨/日,建设139个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转运)设施。

  为此,我省将用三年时间,统筹考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鼓励各地通过新建焚烧发电、综合处理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减少原生垃圾填埋,延长原有卫生填埋场使用年限;大力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体系;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实现市级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面强化设施运营监管,鼓励开展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管,提高监管水平。

  此外,我省还将强化组织领导、市场运作、支持政策、监督问责、宣传引导,保障三年行动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