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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22498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7-10-27

2017年我省预计减轻企业税收负担413亿元

  本报讯 (记者 杜 薇) 10月19日,记者从贵州省减税降费清费立税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预计2017年全年我省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约413亿元人民币(下同),减轻收费、基金负担约24亿,结构性减税减负的效应进一步显现。

  2013年8月至2016年5月,我省先后将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13%的税率,四档税率兼并至三档,纳税人销售(进口)农产品、自来水等货物,税率降为11%。实施营改增试点4年来,实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据统计,2013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我省实施营改增试点共减税约133亿元,惠及37.5万户纳税人。

  据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为了让企业“轻装前进”,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到至50万元;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再次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25%的比例;将贵阳市实施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推广到全省范围实施;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同时,我省注重清理规范行政收费、基金项目,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和企业的负担。2013年以来,我省积极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从112项减少到7项,降幅达93.75%;政府性基金从20项减少到16项。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减税降费和清费立税工作,通过落实减税降费的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为培育经济转型升级新动能提供更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