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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7-05-10

我省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近日,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方案》指出,“十三五”期间,贵阳市、遵义市碳排放强度下降20%,六盘水市、安顺市下降19%,毕节市、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贵安新区下降18%,铜仁市、黔东南自治州下降17%。

  根据《方案》,我省将创新区域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到2020年力争建设近零碳排放区国家示范项目2-3个、省级示范项目5个。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总量控制为重点,继续深化贵阳、遵义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新创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2个,创建省级低碳县(市、区)试点10个。依托100个示范小城镇,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推进低碳城(镇)试点建设,创建国家低碳城(镇)试点1-2个、省级低碳城(镇)试点10个。组织开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试点。推动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做好各类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根据《方案》,我省还将实施“气化贵州”工程,加快建设天然气输配管网和储气设施,到2020年新增天然气管道4000千米以上,实现天然气管道“县县通”等。

  在生态系统碳汇方面,我省将大力实施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森林覆盖率达到60%,森林蓄积量达到4.71亿立方米,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9826平方公里,湿地保有量不少于2100平方公里。

  同时,我省将启动建设省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建成一批低碳城镇、园区和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