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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期 本期20918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6-12-30

落实省政协建议案

我省加大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力度


  本报讯 (梁大立 安 旭) “针对‘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问题’,我们将全面启动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大力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启动‘东南西北’四条示范带建设……”近日,在省政协建议案办理协商座谈会上,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在汇总了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农委、省民政厅、省环保厅的会办意见后,就《政协贵州省委员会关于我省农村垃圾污染治理情况的建议案》的办理意见,向省政协作了详细答复。12月28日,省政协人资环委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了该建议案的相关落实情况。

  “我们的调研报告上升为今年的主席会议建议案,在报送省委、省政府后,省委书记陈敏尔,副省长黄家培相继作出批示。”该负责人说。

  “我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受益人口不到全省农村人口的十分之一,大部分农村仍是在房前屋后、村边河边乱扔乱倒乱堆。”“目前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主要靠县市财政承担,地方财政难以负荷。部分设施建成移交当地乡镇政府后,缺乏后期运营资金投入,导致垃圾处理、运营设备‘建成之日就是停工之时’。”2016年3月24日至4月8日,省政协副主席蒙启良率队赴遵义市湄潭县、遵义县,黔东南自治州丹寨县、麻江县,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县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最终以省政协主席会议的名义提出《政协贵州省委员会关于我省农村垃圾污染治理情况的建议案》,报送省委、省政府。建议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市为抓手,统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重视源头减量,提高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让垃圾变得值钱;将农村垃圾治理融入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开发中;规范垃圾处理模式、系统、技术,因地制宜建立标准,避免“一刀切”;政府资金支持与社会资本相结合,让制造垃圾者付钱;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与扶贫工作、惠农政策相结合;激发群众垃圾处理的主动性。

  承办部门在答复中承诺: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深入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着力实施连线成片农村垃圾治理;资源整合、因地制宜,主推乡村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分类减量、科学处理,有效提高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政府引导、社会投入,探索农村垃圾处理付费服务机制;完善制度、加大宣传,营造农村环境保护维护的良好氛围;结合扶贫、综合施策,促进农村垃圾污染综合治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狠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抓好农村环境监测与监察。

  据了解,省政府有关部门正积极办理落实建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