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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18018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5-07-14

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日前,省政府公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并明确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决定》,我省此次取消和部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项,下放和部分下放17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层级,转变2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合并9项行政审批项目为2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3项。同时,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30项。

  省政府此次决定取消或部分取消的6项行政审批项目分别为: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食盐添加营养强化剂或药物许可;在规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批准;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专科学校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及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企业、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其中前5项为“取消”,最后一项为取消“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其他事项保留。

  省政府决定下放或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共17项,主要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下放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重要工业产品(包括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泵、化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输水管、建筑防水卷材等产品的生产许可下放市(州)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格证书核发(下放到市州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等。

  此次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详情可登陆省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