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 教师资格每五年注册一次
据新华社9月18日电 日前,《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今后,我省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终身制将被打破,教师须定期注册后方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贵州省内(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贵州省)所有申请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都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2014年(含)后入学的,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自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已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在2015年前(含)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仅取得两科中的单科合格证书的,可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省统一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2015年(含)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按照《实施方案》,教师资格须定期注册,注册有效期为5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初次聘为教师的人员,及已经在编在岗的教师都应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师变更任教学校、任教学科(任教专业)等登记事项的,应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