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时按要求
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本报讯(记者 田野)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第十二届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暨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省政府办公厅5月2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时按要求公开本地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参考省财政厅提出的内容格式,抓紧拟定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公开文字说明,认真细化年度部门预算表格,形成本部门、本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于5月8日在本部门网站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单位2013年度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通知要求,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省财政厅沟通衔接,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时限,公开2012年度部门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并及时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
通知还要求,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抓紧安排部署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政府信息公开。参照省的做法,可由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相关公开的参考格式并加强指导,有关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充分沟通,确保按有关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