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极为政协提案工作的创新和发展献计出力
——访荔波县政协提案委副主任王殿华
□本报记者 靳春华
“荔波县政协始建于1984年11月24日。次年2月25日,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把我调到政协工作,并担任了一、二、三届(此前每届任期三年)县政协文秘工作七年。其间曾从事办公室、提案、文史、智力支边、后勤服务等综合性工作,直至1993年初换届后,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协设置提案委员会专门机构,调整我负责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工作至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荔波县政协提案委副主任王殿华讲述了自己到县政协的工作历程。从到县政协工作至今,王殿华从事政协提案工作27年,在这27年中,他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为政协提案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尽了自己的绵薄之力。
据了解,自1993年开始,王殿华从事四届荔波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专职工作以来,在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方面,积极探索以创新“委员意见回执卡”制度为起点,到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了《荔波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总结出“十个坚持”办提案的成功经验:一是坚持会议交办;二是坚持领导批办;三是坚持协办、督办;四是坚持重点提案重点办;五是坚持面办和现场办;六是坚持多头提案联合办;七是坚持标准认真办;八是坚持“回执卡”制度,完善反馈机制;九是坚持评选先进,开展表彰工作;十是坚持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和创新。
王殿华说:“这‘十个坚持’办提案的工作经验曾在《人民政协报》、《贵州政协报》刊发,并在黔桂两省(区)十三县市政协联谊协作会上作交流发言,受到了各地与会同仁的一致好评。” 此外,王殿华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于1994年又创新了提案工作激励机制,推行《政协委员好提案评选办法》和《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评比办法》,同时提请主席会议研究同意施行,有效地促进了提案工作的发展。
1998年换届后的五届荔波县政协提案委工作继续以“十个坚持”办提案的成功经验,推进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提案工作新机制。据王殿华介绍,由于五届县政协提案委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曾先后在全省南部56个县(市)级政协提案工作片区座谈会和省政协专委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及全省基层政协专委会干部培训会上分别三次作提案工作经验交流发言,都得到了省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赞扬了荔波县政协提案工作者执着的敬业精神。
2003年换届后,六届荔波县政协提案委的工作主要是继承历届的做法,借鉴成功经验,不断开拓进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2003)8号文件要求和黔府办(2004)3号文件精神,首先,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了《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暨个人评比办法》和推行《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察重点提案实施办法》,得到了主席会议的赞同和施行,使其形成政协工作中的又一项重要制度,促进了提案工作的进一步新发展。其次,积极借鉴省外政协提案工作的作法和经验,用以推动荔波县政协提案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不断强化提案工作的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工作方式,以展现提案工作特色。在《人民政协报》获悉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政协提案工作新思路后,王殿华自荐亲赴实地考察学习取经,返程后与县电视台联合创办《提案聚焦》电视专题栏目至今。
自从事提案工作以来,王殿华以爱岗敬业的执着精神,以创新的理念推进工作的不断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应,曾于2004年11月和2005年5月两次被推荐参加省政协在六盘水市召开的全省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在花溪区召开的提案工作研讨会,先后在会上作了专题经验交流发言,再次得到了省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与会同仁的一致好评。
在从事县政协提案专职工作期间,王殿华首先是在有关书报刊物媒体发表提案工作方面的文章316篇,其中学术论文50余篇,有两篇文稿引起了全国政协提案委的极大关注,专派《人民政协报》记者亲赴荔波调研,并发表了《贵州荔波政协紧扣民生做好提案工作》一文。此外还有三篇论文在《贵州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一书各年出版。2009年6月,王殿华曾在省政协提案委的安排下,与湖南省长沙、湘潭、衡阳等七市政协交流提案工作,得到了与会者的认同和好评。其次,从1993年开始,王殿华一心一意学习和借鉴《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杂志、《贵州政协报》刊发的各地提案工作方面的文章,取其经验,立卷设档,收藏成集,致力研究各地政协提案工作,用之精华,逐步建立健全提案工作新机制,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展现了荔波县政协提案工作特色,从实践的总结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有效地推进了荔波县政协提案工作的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