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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05-10-14


有感于政府花钱“买”生态

□左 右 

  据《中国青年报》10月9日载:为了兼顾生态保护与群众利益,从今年起,长沙市政府将每年掏出370万元向市民“买”生态。闻之,不禁为之击掌叫好!一方面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另一方面由于保护需要,老百姓的利益又遭受一定损失,为了兼顾生态保护与群众的利益,长沙市不惜每年投资370万元,向市民“买”生态。这些钱主要用于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园的城市园林绿地、环城林带、生态隔离带、绿色通道、江河风光带、森林公园等保护区域范围林地和林木所有的单位或者个人补偿金。
  政府花钱“买”生态,说明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提上议事日程,并付诸实实在在的行动。既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又要维护群众利益,达到两者兼顾,花钱“买”生态,既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好投资,也有利于调动市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必须走“生态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良性循环之路。生态环境的破坏,必然导致恶性循环的加剧。科学家早就提醒人们:如果不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人类无节制滥用自然资源,贪图眼前的一点利益,破坏了自然良性循环的“生物链”,弄不好,是会自我毁灭人类生存环境的,必然要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和报复!多么发聋振聩的警示,向人们敲响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警钟。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人口、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的国度里,不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必然要受到大自然的报复和惩罚。
  诚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仅有一般的号召是不够的,还应建立起引导人们自觉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利益分配机制。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又要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充分调动其参与保护好生态环境的积极性。长沙市政府花钱“买”生态,充分维护好“两个利益”,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但是,仅仅依靠政府花钱“买”生态也是有限的,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其中,要时刻想到大自然的惩罚,珍惜好人类的一草一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保护好生态环境,优化人类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