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教育质量 推进教育现代化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综述之六
□本报记者 潘 建
贵州省制定的《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明确了贵州教育“三步走”发展战略,明确提出了2020年要建立现代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而教育现代化过程要求我们在全域教育观念,教育方法、教育创新等方面均应有大的转变,对教育投入,教育资源保障及有效利用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加大。当前贵州教育现代化水平低,教育现代化建设面临的困难多,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发展教育事业仍是众多委员关注的话题,多份提案对此积极建言献策。
加快“双一流”建设 提高学术团队能力水平
2018年,我省高校“双一流”建设开局良好,已经批准立项7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1个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7个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和209个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项目。但是,与其他省区市相比较,特别是东部地区的一流学科建设情况相比较,我省上述学科和项目还明显存在学术团队水平和能力不高,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匮乏,学科建设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
提案《关于进一步支持我省高校“双一流”建设的几点建议》认为,必须多措并举,筹措必要的资金支持这些学科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建议省级财政设立“双一流”建设专项基金,持续专门扶持“双一流”学科和建设项目,确保该基金随经济发展而持续增长。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高校已经立项的一流学科多种方式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经审定批准后,引进费用由省级财政从”双一流“建设专项基金支出。省属高校每年增加的事业收入,不再按比例上交省级财政,可以作为“双一流”建设的经费补充。
支持民办学校建设 加强民办教育管理
我省民办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全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扩大教育资源、改革体制机制、增强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推动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提案《关于大力支持民办学校建设推动我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认为,当前我省民办教育发展中还存在不落实民办学校退休教师待遇,支持民办学校和教师发展政策不落地,民办学校用地需求得不到保障,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定问题还不能解决等问题。提案建议要解决民办教师的退休待遇问题,落实国家、省、地市对民办学校用地的优惠政策,根据新《民促法》及2018年省政府《实施意见》的精神,建议在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后,加大对非营利的普惠性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中职学校的财政补贴,兜底解决这类学校教师的养老保障等;加大对已创办及正在创办的省级示范性民办高中的财政扶持。
提案《加强民办教育管理、治理超级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建议》认为,在教育政策导向上,应坚决贯彻素质教育的要求,降低考试分数在升学选拔、教师考核、学校考核中的比重,将基本的知识体系和技能、健全的人格、发展潜力一起作为学生升学选拔的依据。政府在基础教育办学上应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坚决纠正部分地区政府放弃办学责任,大量发展民办学校提供基础教育学位的做法。进一步推动初中、高中升学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加强收费及收益管理。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减轻非教学工作任务
我省是全国脱贫攻坚战役的主战场,在《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决定》《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中都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我省农村教师队伍还存在整体素质不高、教师活动不足、教师管理机制不健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未完全落实等方面的问题。
提案《关于加强全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建议,要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保障教师待遇方面、教师学习培训方面、教师队伍稳定方面加快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评选表彰教育先进个人等方面向农村教师倾斜,让农村教师有更多的归属感、获得感和荣誉感。
提案《关于减轻我省乡村教师非教学工作任务的建议》和《关于减轻学校及教师非教学工作,提升职业幸福感,促进我省教育长足发展的建议》认为,乡村教师非教学任务来自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类检查,地方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摊派到学校等。建议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对教师减负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清理和规范进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改革对学校和教师的考评制度。对必须组织师生参与的活动实行报审制度。建议各级部门关心关注教师群体,合理分配工作,明确工作量标准,科学配置师资,减少额外非教学任务摊派,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核心,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备课、教研、培养学生以及自身的专业发展。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提升师资建设水平
近年来,我国西部贫困地区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职业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职业教育从规模建设转向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过程中,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完善、设施设备不足、师资队伍较弱,普职发展不相协调、专业与产业不相适应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影响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影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产业转型升级。
提案《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建议》建议,要建立完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建立校企之间人才流动管理办法,构建中高本一体化发展通道,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
在提案《关于加强校企合作提升我省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的建议》中,建议要加强政府引导,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加大和有关高等学校的合作,有针对性地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制定相关政策,对企业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的技术人才进行课时工作量与企业工作量的换算。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对各职业院校引进的企业项目进行项目资金配套,对参与项目的企业人才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进行鼓励和倾斜,鼓励企业优秀技术人才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
破解发展瓶颈 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1年以来,我省通过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了1所公办幼儿园,部分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已经有了第2所和第3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大幅度提升。
提案《关于破解学前教育发展瓶颈,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认为,随着学前教育的迅猛发展,农村幼儿园办学中存在师资力量薄弱,幼儿园保教水平偏低和经费投入后劲乏力问题。 提案建议,要加大农村幼儿教师补充力度。争取将学前教育“特岗计划”纳入国家政策支持范围,参照中小学“特岗计划”的实施模式,每年面向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计划地招聘一定数量的学前教育特岗教师,逐年减少编外聘用教师,对编外聘用教师,出台省级指导意见,督促各县市规范聘用程序、聘用薪酬、聘用方式等,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确保不留后患。要持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建立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机制,所需经费由省、州、县按一定比例分担,切实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关于贵州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提案建议,落实学前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扩充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整体提升保教质量。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提案建议,要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幼儿园,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普惠性,逐步消减两极分化现象,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改变边远地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匮乏状况,支持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边远地区民办幼儿园任教,支持和鼓励退休幼教工作者发挥余热;加强对民办幼儿园保育员的培训和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
另外,众多提案还对推进中小学智能化管理建设、发展教育综合体、完善教育民生保障投入机制等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