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发[2012]4号文件精神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王国麟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文件)是党中央第一次下发的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文件。《意见》主要有以下内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总体要求,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任用力度,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谊交友,加强党对这一工作的领导。
一、《意见》强调了“四个事关”
一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四大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而党外人士作为有序政治参与、发挥参政党作用,加强民主监督、保持社会稳定等等方面,都能发挥独特作用。特别是世情、国情发生变化的今天,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今天,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挥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
二是事关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要建设人民生活富裕、文化精神生活充实的小康社会,就要全国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奋斗,就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致力建设祖国。而党外代表人士正是方方面面力量中的重要力量,正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他们的力量,发挥他们的作用,调协他们的积极性,就为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更多的人才。
三是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思想观念变化,老问题与新交织,引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多。在这样的背景下,充分发挥党外人士的特殊身份,发挥他们在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
四是事关统一战线事业的向前发展。为了巩固和壮大的爱国统一战线,真正落实“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当前就要大力培养一大批高素质、有影响、作用大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并形成机制。一句话,必须保证有一支与共产党亲密合作、长期共存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我们的统一战线才会不断地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
二、《意见》明确了党外代表人士的范围
《意见》对党外代表人士又作了最明确的界定:党外代表人士是与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三个定语”,一是团结合作,二是较大贡献,三是有社会影响。主要有六类: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具体讲,主要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政府、政协、人大、政府工作部门、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担任县处级及以上职务的党外干部。
政治标准就是要做到“六同”。思想上与党同心同德,目标同心同向,行动同心同行。工作原则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发扬民主相统一,坚持进步性与代表性相统一,坚持政治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统一,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统一,坚持组织培养与自我努力相统一,坚持统筹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统一,坚持发挥骨干作用与发挥群体作用相统一。
三、《意见》明确了四条要求
一是总量适度增长。就是要做到多发现多培养多安排。回顾建国初年,我们党安排党外人士是比较多的。1949年12月2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成立。省委认真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在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中安排了大量的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中央人民政府1950年7月任命爱国人士周素园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先后担任副省长的党外人士还有欧百川、田君亮和陈铁。当时,有不少党外人士是担任正职的。如民政厅长李侠公、交通厅长王伯勋、林业厅长陈铁、农业厅长吴厚安、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纯斋、文化厅厅长蹇先艾等等。当时的省政府49名委员中,党外人士16名,占32﹒65%。由于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都照顾了同盟者的利益,党外人士也是真诚地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与党真诚合作共事。由于当时党认真贯彻中央的统战政策,所以很快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出现了方方面面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的可喜局面。
当然,由于历史和现实的不同,我们不可能完全按当时的形势,安排那样多的党外干部。但笔者认为,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一方面,各级党委还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统战方针政策。比如,中央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安排比例和数量的规定;政协机关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的规定;市、县两级政府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数量要有增加的规定;地方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时,本地没有党外干部合适人选的,应通过交流选配;达不到配备要求的,应留出空额,以后增补的规定等等。要把这些中央文件明确规定的内容,落实到位。同时,还要为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创造条件,比如进一步落实“一个参加、三个参与”这些要求,使非中共的人士真正感受到,在党的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能够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另一方面,非中共人士也要把自己的事业与人民的事业联系起来,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坚定不移拥护党的领导,向王选、袁隆平这些先进人物学习。这两人事业很成功,个性也很鲜明,多才多艺 ,生活也丰富多彩,令人敬佩。
二是结构要优化,高层次的比例要提高。要优化后备人才队伍年龄结构、界别结构、专业结构,形成人才梯队。这样才会不断涌现出高层次的人才。
三是素质增强。这个要求针对性强,广大党外干部就是要提高政治把握、参政议政、组织协调、合作共事能力,成为社会活动家,这是做好合作共事的重要条件。
四是作用更加突出。主要是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的政治参与作用,议政建言作用,群众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一句话,要为广大党外代表人士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提供方便和创造条件。
四、《意见》明确要抓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和储备
《意见》指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发现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源头,同时文件还要求,要在新的社会阶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中发现党外代表人士。同时强调要注重物色年青人才,早发现和早培养。《意见》强调有针对性地发现和培养年青人才,这一条要作为得要工作来抓。《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党内推荐与党外推荐,组织推荐与个人推荐,定期推荐与日常推荐“三个有机结合”的推荐机制。
《意见》还作出新要求,就是对党外代表人士要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对党外人士的政治素质、专业成就、群众基础等进行综合评价。建立综合评价体系,至少从“三方面”考察党外代表人士,是客观和全面的选人用人方法,当前要抓好这项工作。当然,第一还是严把政治关,把真正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改革开放的党外人士选拔出来,政治素质不合要求的不得推荐使用。同时要把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后备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五、《意见》要求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
《意见》要求要强化理论培训。坚持政治培训为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对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基础理论、政治素养、统战政策、法律知识、能力培训是学习的主要内容。古话讲,宰相起于州县,将军起于卒伍,人要经过基层锻炼,才能认识省情县情,特别是民情和人情,才能将心比已做好工作。党外代表人士如果担任领导职务,就要成为社会活动家,或者至少有社会活动家的素质,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主阵地作用。强调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还要求社会主义学院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加强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的作用。
六、《意见》要求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任用力度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外代表人士安排的各项政策。如各级人大、各级政协的比例和数量,如政协机关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市、县政府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数要有增加,各级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代表人士要达到中央要求的比例等等。过去党中央也有要求。这次文件再次明确,加大党外正职安排力度,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外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拔担任部门行政正职。二是要不断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既要坚持标准和条件,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但也要考虑统战工作的实际需要,要不拘一格广纳群贤。江泽民同志曾说过,“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选拔安排党外人士,不能求全责备。”要看主流。关键还是要有好的机制。比如对政协委员的提名和安排,六句话。党内的组织部提名,党外的统战部提名,建议名单统战部汇总,征求组织部、政协党组意见后,报同级党委审定,按政协章程办理。明确了这样的程序,工作就好做了。三是要切实搞好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要支持党外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党外政协委员履行职责。通俗讲,就是要保证党外干部有职有权有责。也就是分管工作的行政管理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七、《意见》强调要注重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
一是要突出管理重点。要了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是政治立场。二是要丰富管理形式。要分级分类管理,针对党外代表人士特点,探索运用民主评议、述职述廉、定期考核等方式,加强管理,促进党外人士健康成长。三是明确管理责任。明确了统战部的牵头作用,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所属党派和同级人大、政协的联系,从总体上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情况。
八、《意见》要求要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
《意见》要求,要重视联谊交友的作用,把联谊交友作为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方法。贵州省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就建立了中共省委常委和中共党员副省长与党外人士的联谊交友制度,十多年来,这一制度执行得很好。按照文件要求,今后还要加大力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强化交友意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深交挚友和诤友。在这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有民主作风,有求同存异的宽广心胸,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听得进不同意见。如果一听到不同意见就不高兴,党外人士是不会说真话的。
九、《意见》要求加强和改善党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领导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把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作为政治责任,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高度抓好落实。应当说,这个要求是很有针对性的。我们在工作中常常感到,党外干部工作,包括整个的统战工作,有时候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就次要了。关键还是党政主要领导要重视,要提高认识,要有政治眼光,从政治的高度来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各级党正领导重视了,这个工作就好做了。
(作者系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