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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期 本期34864版 当前A4 上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4-03-06

徽章见证人民群众当家做主


□文/图  周继厚


在1948年4月30日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夕,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个号召得到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和海外华侨的热烈响应。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作出关于国都、国旗、国歌、纪年的决议,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内容是确认了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

在两次大会召开前后,全国各地曾制作数十枚政协、人大徽章。这些徽章记录了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的历史,成为政协、人大七十多年光辉历程的缩影。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笔者从中选取典型徽章介绍如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纪念章


人民政协会徽是从征集的众多设计图案中选出来的,由著名画家张仃、周令钊设计。设计者对图案的原说明是:顶部的红星表示无产阶级领导;周围的齿轮、嘉禾表示工农联盟为基础;中心的四面红旗表示四个阶级(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大联合、大团结;下方的白色地球上标明红色新中国,背景光芒四射;红星下面的“1949”阿拉伯数字,表示人民政协诞生年号;下方红色缎带上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金色仿宋字全称。整个图案庄严富丽,具有深刻的政治内涵,体现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民主阶层大团结”的精神。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该人民政协会徽图案经周恩来批示,交新全国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们传阅,并于1949年7月由新政协筹备会制定通过。经毛泽东批准,于1949年9月21日在中南海怀仁堂开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正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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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纪念章,铜质,直径8厘米。



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纪念章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这是事关新中国建国立基的重大历史事件。

大会选举出以毛泽东为主席的由180人组成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大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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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纪念章,铜质,通径3.2厘米,正面采用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正式使用的会徽图案,背面铸“第一届全体会议”楷书铭文和三位数字编号。此为制发给参会人员佩带的证章,也是人民政协成立纪念章,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珍贵的文史价值。



全国政协颁赠抗美援朝纪念章


新中国诞生后,美国出兵侵略朝鲜,严重威胁我国安全,中共中央作出抗美援朝的重大战略决策。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同朝鲜人民并肩作战,打击侵略者。全国人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1951年,全国政协慰问朝鲜前线英勇的志愿军将士,特制作抗美援朝纪念章,颁赠所有参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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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援朝纪念章,铜质镀金,通径4.3厘米,五角星军功章造型,正中镌毛泽东主席头像,四周麦穗环绕,下方刻“抗美援朝纪念”文字,背面铸“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赠”铭文,注明“1951”年颁发。纪念章设计考究、制作精美,是全国政协颁赠的数量最多、影响最大的纪念章。



全国政协证章和纪念章


在人民政协七十多年的历史中,全国政协曾制作数枚徽章,其中有证章,也有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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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证章,铜质,长方形,规格尺寸10x2.7厘米。此为全国政协机关工作人员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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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纪念章,铜质,直径6厘米,由上海造币厂铸造。正面刻绘人民政协会徽,背面绘有长城图案,镌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中英文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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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45周年纪念章,铜质,直径6厘米,正面刻绘人民政协会徽,背面中间刻绘全国政协办公楼图案,注明“1949—1994”年代,外圈刻有主题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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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5周年纪念章,银质,直径3厘米,中间绘人民政协会徽,外圈刻主题文字,注明“1949—2004”年代。



全国人大徽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会议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根本制度正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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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纪念章,铜质,有大小两种版式,图案相同,大章直径8厘米、小章直径5厘米,正面中间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背景为“人”字,象征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外圈刻主题文字,背面刻绘万里长城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6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根据1982年宪法的规定,设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并通过了组成人员名单。会议还审议并批准成立国家安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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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纪念章,中国造币公司沈阳造币厂制,铜质,直径4厘米。正面中心为国徽,外圈镌刻会议名称,注明会议召开时间“1983”年,背面图案为各民族人大代表走出人民大会堂的图案,象征各族人民大团结,是根据第三套人民币10元面额纸币的正面图案设计的。该纪念章工艺精湛,设计庄重,人物刻画生动传神,见证了改革开放后,社会从复苏走向繁荣的历程。


人民大会堂徽章


人民大会堂位于北京天安门广场西侧,是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全体会议开会的地方,也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人民群众举行重大政治、外交活动的场所。该建筑由清华大学、北京建筑设计院和北京市规划局设计,集全国各行业精英力量,于1958年10月动工,1959年9月建成,工期仅用10个多月,创造了中国建筑史上的奇迹。大会堂建筑面积171800平方米,建筑平面呈“山”字形,外部采用浅黄色花岗岩墙面,上有黄绿相间的琉璃瓦屋檐,下有五米高的花岗石基座,周围有134根圆形廊柱。人民大会堂是全世界最大的会堂式建筑,其内部主要包括中央大厅、万人大礼堂、迎宾厅、国家接待厅、金色大厅和各省、市、自治区代表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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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会堂主席台工作证章,铜质,正面镌有“主席台工作证”,背面刻“人民大会堂”铭文和三位数编号,为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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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会堂纪念章,银质,直径4厘米,绘有人民大会堂图景。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这些缤纷多彩的方寸徽章,用庄严、生动、具象的形式铭记“两会”重要的历史瞬间,俯仰中华大地沧桑巨变和人民当家做主的光辉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