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政协:
“院坝协商”赋能和美城乡建设
□本报通讯员 梁 远
近年来,从江县政协坚持围绕“协商什么”“谁来协商”“在哪协商”“如何协商”“怎么落实”五步法,积极开展“院坝协商”工作,在普法宣传、化解纠纷、村规民约、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为和美城乡建设注入了新动力。
■围绕“协商什么”定议题,促进乡风文明提升
县政协结合乡(镇、街道)工作实际,聚焦上级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事项精心谋划选题,重点围绕婚丧嫁娶、清明节挂清大操大办;日益攀升的人情礼金;“天价彩礼”现象;农村攀比之风盛行,大修大建、乱搭乱建;早婚早育现象;“薄养厚葬”等六个方面问题进行协商议政,以小切口做实为民服务大文章。今年以来,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每个乡(镇、街道)提出1至2条协商议题,经收集梳理形成“院坝协商”议题26个,并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进行管理。值得一提的是,通过“院坝协商”会议,全县共有226个村(社区)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引导广大群众崇尚科学、遵纪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良好道德风尚,构建文明和谐乡风。如,丙妹镇岜沙村形成了保护生态植被、保住绿水青山的良好习惯,按照《村规民约》,凡是盗伐滥伐树木者,必须受到处罚,处罚采用实物的方式,有效促进了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
■围绕“谁来协商”定主体,引导委员履职尽责
今年以来,县政协成立了乡(镇、街道)“院坝协商”工作组,每组定点联系2至3个乡(镇、街道),明确由1名副主席担任组长、1至2名政协常委作为召集人,部分政协委员、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作为成员。同时,明确了政协委员、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等协商主体的职责,扩大了协商活动的参与面,协商聚焦社会难题和热点话题,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切实把人民政协联系群众的触角延伸到基层。
■围绕“在哪协商”定场地,做到便民务实有效
突出“院坝协商”就地、就近、方便的原则,把“院坝协商”平台搭建到村(社区)、老百姓“家门口”,以“固定+移动”的方式选定协商场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在村委会、院坝、鼓楼、风雨长廊、凉亭等地开展协商,做到既因地制宜,又突出地方特点,形成了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如,占里村的人居环境整治议题,选定在群众平时聚会议事的鼓楼开展,这是侗族人民最喜欢的议事场所和聚会场所,收效良好。
■围绕“如何协商”定流程,促进协商成果转化
突出委员牵头,坚持做好协商流程把控,确保协商不跑题,最终达成共识。在开展协商时,以找到全体群众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为前提,采取面对面交流、发放征求意见表和电话回访等形式进行协商。如,占里村集体合约食堂建设项目,是群众非常关心的一件习俗事。通过政协委员组织有关部门、党员、群众代表召开“院坝协商”会后,一致同意重新修订完善《占里村村规民约》,制定了《占里村“合约食堂”管理制度》《占里村“合约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各类酒席的管理制度,有效助力乡村治理持续健康发展,有力推进了乡村文明建设。
■围绕“怎么落实”定机制,创新和美城乡好办法
“院坝协商”成果只有真正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才算达到协商目的,才能真正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县政协创新协商工作机制,结合当前重点工作,激发乡镇干部、群众代表的参与积极性,确保协商结果能落实、赢民心、谋长效。如,往洞镇通过“院坝协商”群策群力,确定了创新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探索出“农村环境整治+积分制”模式,将“农村环境整治”行动纳入积分制管理,运用“积分超市”开展兑换小礼品活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群众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