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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1-06-01

2020年贵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稳定

  

9个中心城市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9.2%

 

  本报讯 (记者 万里燕) 5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各项约束性指标圆满完成。

  公报显示,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9.3%(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主要湖(库)监测垂线中92.0%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15个出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优”。9个中心城市2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74个县城13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9个中心城市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9.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88个县(市、区)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9.4%,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8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全省9个中心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9个中心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97.3%,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90.7%。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

  2020年,全省生态系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自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从严排查监督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共排查各类污染源13659家次,发现1358家企业的3211个问题,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340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283份,罚款金额14372万余元。

  深入推进跨区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在跨省流域方面,贵州分别与重庆、广西、四川、云南、湖南生态环境部门和水利部门共同签订了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完成了省内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八大水系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的签订,协同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

  “十四五”时期,贵州将重点抓好巩固好生态环境质量、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化“双十工程”治理、深化污染防治攻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系统谋划“十四五”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持续巩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断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