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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28474版 当前A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0-11-18

  “提办双方和政协组织要形成合力,积极关注提案的落实情况,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要求,确保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办好办实;要按时答复、按时办结,确保办复率和满意率都要达到100%,确保全面完成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近期,玉屏自治县政协对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办理的《关于加强全县国有油茶基地建设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推进玉屏自治县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田坪康养基地建设,助力改善空巢老人服务的建议》等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并提出了要求。这只是玉屏自治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2019年以来,玉屏自治县政协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着力在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工作服务质量上狠下功夫,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提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优化选题 深化协商 强化督办

 

——玉屏自治县政协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小记

 

□向木秋 姚 奎

 

优化选题,让提案建议提到“点子上”

  注重引导,确保“提得准”。每年在县政协全会召开前一个月,围绕全县脱贫攻坚、环境治理保护、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上百条提案参考题目,连同提案征集通知提前下发给委员,让委员提出提案有选择有参考,确保提出的提案紧扣中心、有针对性。

  搭建平台,确保知情面。坚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部分委员参加政协视察、专题调研活动、邀请委员列席政协常委会议等,让委员准确把握大政方针,了解全县工作大局,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拓宽渠道。

  严格审查,确保质量高。坚持提案“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及时和委员沟通,督促委员修改、补充完善后,再予以立案;对难以成案的,以委员来信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处理,从源头上确保了提案质量。

 

深化协商,让提案办理协商“面对面”

  县政协充分发挥政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坚持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解决问题。

  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始终保持良好的沟通协商,为提案者和承办单位架起“连心桥”。与委员经常性沟通联系,采取上门面访、电话交流访谈的方式,对办复的提案与委员进行沟通,掌握提案落实情况和委员的满意度,切实避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

  加强同县政府办和县督查局的配合与协作。做到联合交办、联合督办、联合检查,确保提案工作渠道畅通、关系协调,形成合力,使委员意见和建议得到较好落实。

  加强与承办单位沟通。采取走访、电话、QQ交流群等方式加强与各承办部门的联系,做到办理前有沟通、办理中有协商、答复后有随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共同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确保提案的办理效果。

 

强化督办,让提案办理成果“实打实”

  坚持县领导督办。把提案办理列入“一把手”工程,建立完善了重点提案县级领导领办督办制度。如《关于加快落实县第二小学扩建项目的建议》,委员连续两年在县政协全会上提出,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目前,县第二小学扩建项目已全面建成,并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

  坚持委员督办。组织委员开展提案办理情况专题视察活动,召开座谈会,使委员了解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让“提”“办”双方交换意见,主办和协办单位沟通互补,督促提案的落实。

  坚持跟踪督办。以提案办理“回头看”为抓手,由县政协副主席、各专委会和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组成“回头看”联合督查组,开展“回头看”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有力推动提案办理落实。

  坚持常态化督办。联合县政府办、县督查局通过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电话调查和现场查看、印发《督查情况通报》等方式,有序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坚持绩效考核督办。将提案办理落实结果纳入政府各工作部门年度绩效目标管理,把督查情况通报作为考核主要依据,实行绩效目标考核加分、扣分制。

  坚持选优树先。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将评选表彰制度化,实行一年一次评选表彰,认真评选出委员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提案办理先进个人,在县政协全会期间进行表彰。

  一份份提案凝聚着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期盼,凝聚着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以来,县政协共立案提案65件,实现提案整体数量和办理质量逐年上升,办复率达100%,委员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