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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期 本期26168版 当前B4 上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9-09-10

贵州工商联创新法律服务提振民营经济——

 

助力发展献良策 优化环境见实效

 

□本报记者 李 丽

 

  近年来,贵州省工商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献良策、务实效,着力助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民营经济鼓与呼

  在积极参与立法协商,为民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同时,省工商联对《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修改建议、参与《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提出建议,大部分建议得到采纳。提出《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等3个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被列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拟提请审议项目和立法规划调研类项目。

  提交的提案《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被选报作为省政协大会发言材料。围绕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检察院“推进公益诉讼”等方面的问题向省政协提出意见建议,与省法院院长韩德洋、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进行座谈,提出的浙江省工商联主席单位富通集团、贵州省工商联副主席苏开盛、贵州聚炳公司反映的3起执行难的案例分别得到省法院督促执行,相关法院反馈得到落实。其中,帮助协调解决浙江省工商联富通集团申请执行案件,使十年积案得以解决,浙江省工商联向省工商联致感谢信。

  开展民营企业和商(协)会法治建设和产权保护调研,共收集到各市、州工商联执委以上民营企业363家、所属商(协)会171家共计534份问卷,收集典型案例10多件,并进行深度座谈,分析了解民营企业和商(协)会法治建设状况和产权保护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构建合作服务机制

  在总结4年多来分别与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协作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2018年12月,联合印发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联系协作工作办法》,达成“畅通三个工作通道、搭建三个工作平台、健全三项工作机制、构建三个保障体系、落实三项协作措施”等15条工作办法。4家单位共同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法律专家、基层工商联的意见建议,推动指导各市(州)、县(市)全面建立联系协作制度。

  与省法院共同举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培训会”,来自省、市、县三级法院、工商联共200余人参会。省法院同志就“产权保护路径与方法”作专题讲授,还进行了法院与工商联同志的分组讨论,共同探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办法措施。

  贯彻司法部和全国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意见,与省司法厅共同发文,就持续推进“法治体检”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下发指导意见。

  与省司法厅开展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调研,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

  与省税务局举办主题为“共话减税降费 促进经济发展”的培训会,为省工商联执委企业230余名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涉税需求为导向,注重解决纳税人实际问题和困难。

  与省检察院共同举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培训会”,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姜正权作了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讲授,就如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措施办法作了重点介绍,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与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共同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共同组成调研组对全省劳动关系形势进行了两次集中调研和实地调研,对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劳动用工情况、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经验做法、风险监测和防范措施等作了分析、研判并提出建议。

  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总工会以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联席会议的名义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解决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省工商联共受理民营企业反映的33个案件和请求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建议,根据情况致函到关部门,协调处理、调解纠纷、提供咨询意见等,依法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重庆商会会长反映的被执行案件经省法院指令执行法院开展核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结案;省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商会报送的营商环境问题经省发改委协调,得以有效解决等。

  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等九部门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安排部署,与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等九部门共同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向民营企业收集、整理、审核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线索有关材料,向省委政法委报送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线索15件,共同做好民营企业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维护工作。

  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意见要求,经反复磋商及广泛征求意见,与省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商会调解范围,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诉调衔接程序、调解工作程序、文书使用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积极筹建成立省工商联(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商会调解的规则、制度,调委会人员组成等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将正式启动省工商联(总商会)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同时在全省工商联系统已成立的100多家商(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发挥典型商会经验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指导推进省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市州工商联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有效开展工作。

  据悉,下一步省工商联将进一步深化与司法机关开展合作,今年还将与省公安厅共同举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培训会,与省司法厅开展“法治体检”工作,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同商议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继续参与立法协商和建言献策,积极将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通过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民企建设,将送法进商会、进企业作为一项长期的、持久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还将与贵州省法学会合作共同开展民商事领域普法培训,推动贵州法治民企建设。

  贵州省工商联(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于10月挂牌,届时将充分发挥商会调解优势,做好诉调对接,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全省工商联系统的商会调解工作开展。

 

  9月8日,由贵州省工商联承办的西南片区工商联法律维权工作交流座谈会在贵阳举行,贵州、云南、四川、重庆、广西、西藏、海南七省区市工商联交流了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并观摩了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共同召开的“两长”座谈会,参观了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展示中心和“贵商易”平台展示中心。

(记者 李 丽/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