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章检索
关键字: 标 题: 作 者:
3741期 本期25068版 当前A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9-02-22

提高我省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水平

□本报记者 何佼阳

  致公党省委建议:优化婴幼儿早期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由政府部门制定完善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进一步扩大贵州省婴幼儿早期综合发展项目的试点范围。各级政府加强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特别是婴幼儿早期教育的管理,将其纳入到社会公共服务的范畴中,实行公立为主、市场为辅、政策支持的早教机构政策。

  目前我省婴幼儿总数为152.15万,其中0-1岁49.77万人,1-2岁50.9万人,2-3岁51.49万人。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现有早教机构446所,其中独立早期教育服务机构137所,幼儿园附设班282所,其他类型27所,仅1.3万名儿童在早期教育机构接受服务,占婴幼儿总人数的0.91%,现有早期教育从业人员3447人,其中专业教师2459人。我省早期教育服务机构以民办为主,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的446所早教机构中,公办机构仅16所,占比仅为3.59%。民办机构430所,以幼儿园附设托儿班、早教中心、托儿所等形式提供服务。部分市县进行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儿童早期教育服务模式的探索,儿童早期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致公党省委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提高我省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提案指出了我省婴幼儿早期教育存在的问题:一是家庭早期教育面临诸多困难需要寻求社会支持;二是监管缺失,早教机构无序发展;三是早期教育供求失衡,扩大市场容量急需“供给侧改革”;四是区域、城乡之间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不平衡。另外,受经济社会发展因素的制约,各市州早期教育服务发展程度差异较大。

  提案建议:一是优化婴幼儿早期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由政府部门制定完善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进一步扩大贵州省婴幼儿早期综合发展项目的试点范围。二是完善立法,加强监管,提高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质量。各级政府加强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特别是婴幼儿早期教育的管理,将其纳入到社会公共服务的范畴中,实行公立为主、市场为辅、政策支持的早教机构政策。同时,加快相关行政性法规的制定,规范发展婴幼儿儿童早期教育。三是借助“大数据战略行动”构建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建议政府重视科学早教大数据的发布,建构一个方便操作和记录的平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的力量帮助教师和家长科学认知孩子,提供可供教师、家长选择的个性化教育方案,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因人施教。与此同时,明确我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主管单位,建立以城乡社区为依托,构建儿童早教服务网络平台,开展面向家庭的儿童早期教育服务。四是帮助家长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婴幼儿早期教育的规律性。在早期教育的相关规划和计划中,以家庭为中心,通过开展入户指导、家长培训、亲子活动、托育服务、婴幼儿发展测评与养育指导等方式帮助家长形成科学教养观念和教养方式,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的特点,针对不同群体,准确把握诉求点,迅速传播早教知识。加紧研制科学化、本土化和更适合婴幼儿身心特点的电子教育产品,以适应婴幼儿早期教育和提高婴幼儿技术素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