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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9-01-28

文化自信来源于清醒和自觉

—— 访省政协委员安红

□本报记者 蒋兴华

  “我国的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中华文明的根。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许多重要指示批示,为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指明了方向。”省政协委员安红说。

  安红委员是贵州河湾苗学研究院董事长,迄今为止,苗学研究院是我国首家以研究苗学的创新民营机构。记者了解到,该院以苗族为研究对象,研究团队由一批苗学专家、学者组成,通过对苗族文化体系中的经济、社会、历史、宗教、风俗、生态、建筑、服饰、饮食、医药、节日、文学、歌舞、手工艺等进行保护传承,挖掘整理和创新开发研究。作为十届、十一届、十二届连续三届的省政协委员,安红自2005年投身民族研究事业以来,长期扎根乡村,在对许多濒临消失的文化进行抢救整理工作中,作出了较大贡献。

  记者注意到,我国原来设立的是“文化遗产日”,后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什么要如此调整,安红说:我国于2006年设立中国文化遗产日,2017年起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别看只多加了“自然”两字,但意义重大。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好,是功在当代,荫及子孙的重要工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

  安红委员介绍,贵州是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省。中国喀斯特、中国丹霞、中国土司遗址、贵州梵净山等4项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贵州侗族大歌、中国二十四节气(石阡说春)等2项遗产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从江侗乡稻魚鸭系统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织金洞列入世界地质公园名录等。除此,我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数量众多,影响巨大。世界遗产、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在全国名列前茅。

  谈及自然、文化遗产管理存在问题,安红委员认为,由于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管理是多部门分置,多头负责,不能形成合力,甚至相互掣肘,使得遗产资源管理和保护利用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因此亟待拿出真招实招,研究解决自然和文化遗产管理的体制机制问题,冲破障碍,锐意改革创新,真正实现自然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科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安红委员指出,从国际视野考量,世界遗产包含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文化景观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业遗产、工业遗产、文化线路等,其保护利用和管理的理论、方法,制度、措施等,都有相通相融的特点,整合分散到各部门的职责,统一管理,更加有利于遗产资源的保护、利用和遗产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就如何破解自然和文化遗产管理方面的现实难题。

  安红委员建议,可从机构设置入手,这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优化职能配置,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重要举措。具体操作上,可组建自然和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将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厅、文物局、农委、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农业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贵州省自然和文化遗产管理局,隶属于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