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
□郭 毅
家庭服务业以服务家庭为对象,以家庭保洁、烹饪、园艺、搬家、衣物洗涤、老人和病人护理保健、家电清洗维修、母婴照料、幼儿看护等家庭日常生活事务为主要服务内容,由家庭服务经营者提供营利性服务的行业。2012-2016年,我省家庭服务业营业额从1.7亿元增至52亿元、扩增了30倍,市场主体从364家增至2375家、扩增了6.5倍,产生了20多家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标杆企业,从业人数从5.8万人增至40万人、扩增了6.8倍,全行业发展速度逐年加快,发展质量不断提升,服务结构逐步调整,行业发展趋势总体向好。家庭服务业行业前景较好,发展潜力巨大,是我省助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最重要、最直接的渠道之一,但由于在我省起步较晚,还存在行业管理欠规范,人才队伍建设、行业标准制定、信息平台搭建、行业品牌培育、诚信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
我省家庭服务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主体规模偏小,中介经营偏多。我省90%以上的家服企业都属于小企业或小微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经营零散,中介经营现象居多,服务体系配置不到位,服务人员稳定性差,小企业发展壮大积累周期较长,成长值不尽如人意。
(二)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层次低。从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上看,40-50岁比例占75%以上,30岁以下新生代不足20%,从业人员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倒三角”。从文化层次上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约占72%,文盲半文盲占5%左右。在全省持证上岗员工中,初中级分别占85%、10%,高级技师不足5%,有资质、有技能、综合素质好,可提供中高端服务的人员不足15%。行业发展全口径的人才支撑明显欠缺,从业人员年龄、文化层次和技能状况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三)行业标准不健全,管理欠规范。国家层面虽有指导性的规范管理办法,但地方性行业标准至今欠缺,企业服务质量、标准各行其是,价格不一,仍处于无序零散状态。涉及企业、员工及客户的三方诚信体系建设滞后;行业协会缺位现象严重,自律和协调统筹不到位,凝聚力不高。员工资质“水分大”,社会上甚至还有许多“假证”,医院、社区从事病患服务的“护工”,多是来自农村没有渠道或不愿接受培训的“无培训、无资质、无公司”的“三无”人员。涉及企业、员工与客户的诚信体系建设滞后。全省家庭服务行业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执法部门缺乏依据,假证得不到查处。
(四)相关政策扶持还需进一步统筹。一是信息技术手段在家庭服务业的运用中尚未形成一盘棋的格局,存在小、散、弱的问题。信息共享平台打造和支撑不足仍是制约行业发展升级的主要矛盾。二是一些地方政府采取域内外企业差别化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本土企业的发展壮大,制约了市场信心的树立和企业的战略取舍。三是培训与上岗就业脱节。目前,相关部门的培训任务与培训资金基本上是属地管理保障机制,多由县辖区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因其培训能力限制、培训教材老旧,师资水平参差不一,培训效果与许多企业用人标准及客户要求的应知有较大差距,培训与上岗脱节。四是在不成熟的行业发展阶段不适宜向外省输出人员。2017年2月,我省开始了以医院护工为主体的有组织劳务输出。首期输出800名经过培训取证的人员到杭州、大连、深圳等对我省对口帮扶城市医院就业,此后陆续扩展到北京、青岛等城市。但据业内不完全统计,大多数输出人员已逐步返回本土。
建议
(一)实施从业人员供给拓展行动。一是立足转变观念,让家庭服务登上大舞台。固定每年举办一次省级家庭服务技能大赛,引发全社会关注度,提升社会认可度,吸引更多就业人群。二是加强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脱贫功效。建议深入开展各部门开展的各类扶贫培训项目。由相关部门与省内大中型家庭服务企业实施贫困人口“包培训、包就业”计划,对参与企业给予政府培训费一次到位,降低税收、贫困人口就业奖励和政府购买服务优先等的优惠政策。三是立足服务关怀,加强政府与家庭服务业企业的招聘合作。四是加强政策配套,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与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各类家庭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等“一条龙”服务。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政策,鼓励残疾人从事或兴办家庭服务业,对残疾人从事或兴办家庭服务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二)实施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行动。一是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基础拟定培训内容。结合家庭服务市场实际需求,由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牵头、省家协和省内标杆企业参与制定新培训大纲,将理论培训占比压缩至20%、实操培训占比提升至80%;更新培训教材,选取内容符合当前家庭服务市场需求的教材;更新考试题库,剔除原有的老旧题目,加入新知识;改变考试方式,以实操技能考试为主、理论考试为辅。二是以实体企业为基础建立培训体系。每年由家庭服务企业向相关部门申报培训计划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培训企业购买培训服务。培训企业应与用工企业共同制订培训细则,并由用工企业验收受训人员,上级政府部门联合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监管,共同培养满足企业实际用工要求的员工。三是对市场上“三无”家庭服务人员进行疏导。对家庭服务市场上无培训、无证书、无公司的“三无”人员进行清理引导,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鼓励其进入相关企业,不断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三)实施优秀企业品牌培育行动。一是在全省标杆企业中选择5家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人社、税务、妇联等部门应统筹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企业申报和创建全国百强企业。对创建成功的百强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奖励。二是在全省选择50家标杆企业为申报千户企业做铺垫,广泛开展员工制管理模式,使家庭服务企业摆脱小规模、低层次运营水平的中介制模式。对家庭服务企业招用贫困家庭劳动力,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际聘用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四)实施“互联网+家庭服务”行动。加快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指导,省家协牵头组织业内企业建立贵州省家庭服务公益平台,让服务质量优、社会口碑好的家政企业能够加入到平台里,充分发挥出平台信息真实安全、服务高效便捷的作用,受益本省大众。
(五)实施行业服务标准化建设行动。一是通过制定家庭服务业行业标准,促进家庭服务业向市场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由省相关部门组织,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牵头,成立贵州家庭服务业标准化委员会,制定适合本省实际需求行业标准,并通过省质监、教育等部门认证,全省统一执行。同时明确各环节法律责任人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确保行业“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将家庭服务企业、个人诚信建设纳入省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从业人员和客户信用档案,完善守信褒扬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和信息公开、全行业大数据结果运用。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贵州黔灵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