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贵州省自然保护区一张图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龚和强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是全省人民共同期盼和奋斗的目标。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是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守住绿水青山就是政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理念,已深入到人民群众的心头。
近几年来,我省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全国瞩目的重大成就,大健康、大旅游战略推进风生水起,绿水青山正在呈现,生态环境与日趋美。去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我省已成为全国两个省域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及示范意义。
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我省建设发展速度快,经济发展对能矿资源开发依赖较强,局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存在,环境保护力度和效果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2017年度中央环保督查发现的问题也说明了相关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然保护区范围和主体功能亟待理清。
据公开发布的资料,我省生态红线保护区有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12类,生态红线范围面积为56326.16平方公里(扣除重叠部分),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2%。
据初步调查,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范围不准。有的保护区设立之初为了争取尽可能多的国家支持或补贴,划定的范围明显大于实际应该保护的范围,造成对今后相关项目的设置产生不利影响。二是主体功能不明确。有的保护区功能不明确,保护区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对象不明确,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界线不清,对禁止限制项目的要求不具体。如省政府发布了100多个水库建设项目禁建令,只有项目名称,没有具体的保护区坐标范围,这给相关项目设置或退出的审批造成进退两难的情况。三是沟通不畅,信息不能共享。有的保护区划定时间较早,受当时的技术条件影响,仅有一些地标进行大致范围的划定,没有矢量化坐标数据,甚至有的经纬度坐标与实际保护范围不一致的情况。有的保护区为部门自行划定,未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划定后也没有与其他部门进行信息共享。有的规划由各部门自行编制,造成各种规划重叠,实施时有无所适从的情况。
(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尚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
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麦里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的破坏环境事件及其相关问责处理,已给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上了一堂沉重的环保课。我省自然保护区内工业生产、矿山企业、勘查活动等的有序退出和补偿机制的建立是必须落实的政治任务和环保任务,新上的建设项目或新立的矿业权为确保与生态红线不重叠,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反复核查和征求意见,造成审批速度慢,服务对象不满意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需要政府统筹,多部门参与的信息沟通和联动协作。目前这些工作尚是短板,有待形成健全的工作机制。
相关工作建议
(一)编制贵州省“自然保护区一张图”,夯实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议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或省发改委牵头,经信、环保、国土资源、水利、农业、建设、农业、旅游等多部门参与,将分散在各部门中的12类自然保护区纳入统一的贵州省生态保护名录,明确和核实各类保护区的界线和坐标范围,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边界,建设形成贵州省“自然保护区一张图”数据库系统。该系统具有查询分析功能并实时更新,授权各相关部门维护和使用。同时编制相关纸质图册和说明书,形成专业版和普及版,加强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查询和使用。“自然保护区一张图”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将会避免相关建设项目、矿业权设置等与自然保护区的重叠,极大提高各部门权限事项的审批效率,有效指导在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项目的退出。
(二)严禁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项目的增量产生,积极探索实施违规项目的存量退出。建议精准细化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核实各类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项目的审批过程中,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区一张图”查询分析系统,沟通各部门信息,严禁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项目的增量产生。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项目的分类处置原则、时限要求、处置方式和任务、保障措施等,探索建立退出补偿机制,发挥市场作用,做好制度设计,有序稳妥进行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项目的退出。
新时代新形势下我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任重道远,各部门各单位队伍能力素质和监测监管硬软件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一定要坚决守住生态功能保障底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让多彩贵州生态更美,百姓更富。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