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民革界别向大会提交了《决胜全面小康,城镇中有一个群体值得重视》提案。针对城镇化中从事低端服务业的农民工群体面临诸多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民革界别在提案中建议——
完善低端劳动力交流平台 提供灵活的社会保障政策
□本报记者 蒋兴华
农民工群体面临诸多问题
民革界别指出,自中共中央提出全面小康的目标以来,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并发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取得了大量可喜的成绩。但目前来说,还有一个群体的脱贫问题值得重视,这个群体即:城镇化中从事低端服务业的农民工群体。
民革界别认为,随着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上升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服务业成为吸收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一方面,依靠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的知识、技术、信息密集型服务部门这一类型服务业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产值高、收入高、工作条件较好而用工较少。另一方面,为城市市民基本生活提供基础服务的一些就业岗位,包括清洁工、搬运工、小摊贩、家政劳力者、餐饮服务员、安装维修工、拾荒以及其他勤杂工等产值低、收入低、工作条件较差而用工较多,又不可或缺,成为服务领域中矛盾较为集中的领域。这个领域的从业者主要为城镇居民中的低收入人群和农民工。2016年,农民工全国总量28171万人,其中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1%,即3100余万。而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城镇就业人员不到80万人。这个群体文化程度整体偏低,劳动技能普遍缺乏,受外在户籍制度和二元劳动力市场影响,无疑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困境。
针对我省农民工群体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民革界别指出,2016年,全省期末在外就业农民工总数875.95万人,其中返乡就业创业90.65万人,全省转移农业劳动力85.98万人。从数据来看,总数高达699.32万的农民工就业形势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其中相当一部分从事前文所述低端生活性服务业工作,这些人员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受教育水平不高。教育程度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民工的职业层次。参考2016年全国统计数据,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小学文化程度占13.2%,初中文化程度占59.4%,高中文化程度占17%,大专及以上占9.4%,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2.9%。贵州省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仅43.56万人,仅占总数的不到5%。由此推算,我省农民工的总体受教育水平低于全国水平,而其中从事低端生活性服务业工作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在几个层次中,处于最低层次。
二是缺乏正规的就业渠道。从事上述生活性服务业的农民工基本不存在正规就业渠道。一般以血缘、地缘、亲缘为主要纽带,因而同村、同乡抱团的现象非常常见,给农民工权益保障埋下隐患。大部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没有劳动合同,就业处于不稳定状态,往往频繁更换工作并在城乡之间往返流动。
三是缺乏组织性。由于利润微薄而缺乏资本注入运作,无法集中就业,整个行业缺乏组织性。很难形成如出租车司机、保安一类的有共同利益诉求的群体。一方面导致政府或社会组织开展的有关咨询服务,技能培训服务等难以及时让他们知晓,减少了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和新技术的机会。另一方面,这些低端生活性服务业的从业人员丧失了与政府、企业等进行沟通的渠道。从业者的情况难以及时准确的反映到政府和社会,把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社会的需求也难以及时的传达到这些底层人员,增大了双方互相理解的难度。
四是社会边缘化严重。这几类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在社会经济利益以及社会权力分配上处于底层,甚至无法依靠自身力量和能力来维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的生活水准。尽管生活在城市,但身份难以得到认可,在就业、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之间存在明显的二元分化,使他们很难对城市产生归属感,在结构层面经历边缘化,无法融入到整体城市生活中。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和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的背景下,这一群体的边缘化尤其显得严重。
五是社会保障不完善。由于户籍制度、城乡二元结构等历史性因素的影响,农村户籍不仅经济收入低,而且在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水平也非常低。从事这几类行业的从业者所面临的社会保障问题更为突出。受收入限制,大部分人没有能力购房,只能租房或露宿街头。同样由于收入和认知水平的限制,他们中大部分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无法享受相关福利政策。类似的问题还有,因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子女无法就近入学公立学校等……某种意义上说,当前我国社会变革的代价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弱势群体来承担,而社会进步的成果却是由强势群体来首先享受,显然这不符合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重建身份认同 缩小与其他群体社会身份距离
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同步小康,自然饱含在城镇化中打拼的群体。如何改变农民工群体当前的处境并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民革界别经过调研从四个方面支招:
——充分发挥居委会、工会等组织的沟通联系作用。从现实情况来看,限于知识水平,收入水平,这几类行业要通过成立自律组织实现自我管理尚不现实,仍需要政府加强引导。通过居委会、社区加强与这些群体的联系,并通过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对这类群体进行劳动力登记,提供简单技能培训,扫盲班等学习机会,逐步引导他们提高自身素质,并在合适的时候引导他们成立相应自治组织,依法表达群体诉求,维护群体利益。
——建立完善低端劳动力交流服务平台。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这些生活性服务业的低端产业,对企业提供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带动这类边缘农民工群体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增强生存能力。同时设置低端劳动力的中介市场,如打造类似滴滴平台的生活服务业提供平台,使供需双方通过易于联系、易于接洽的方式及时联系对接,营造便捷的城市生活服务环境。
——提供灵活的社会保障政策。根据我省目前实际情况,将这类人员完全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不现实。可以考虑采取比较灵活的政策,如鼓励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为他们提供“公共劳动”机会而建立一种特殊的最低生活保障体制,通过公共劳动为这些身强力壮的农民工提供暂时的栖身和劳动之地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既为他们提供劳动机会养活家庭,又避免无偿发放低保而产生对政府的依赖思想。
——加强舆论引导,逐渐改变这类群体边缘化的现状。在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大环境下,这类群体限于知识水平,年龄、自身素质等原因陷入贫困,但其自强自立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建议在舆论上对其中的典型人物上进行正面的宣传引导,逐步改变他们被排斥在社会主流群体之外的生存困境。并应注意他们的的民主表达权和平等对话权,如通过工会等组织为他们表达诉求提供平台。以此缩小他们与其他群体之间社会身份上的的距离,重建身份认同体系,从而为他们融入社会主流群体创造有利的结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