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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7-12-12

开展“回头看” 不行“二次办”

大方县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以委员满意为准

  本报讯 (李亚元) 近日,大方县对部分单位部门所属的房屋及门面闲置、廉价出租或人情出租等损公济私导致财税损失的现象进行了督查清理,在扭转和纠正违规违纪不正之风的同时,也有效培植了地方税源。县政府的此项举措,让年初拟写《关于注重培植税源的几点建议》提案的县政协委员感到非常满意。

  据了解,《关于注重培植税源的几点建议》这一提案是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大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后交由县国税局、地税局和工商联联合承办。一年来,大方县税务部门围绕提案内容,开展了加强新税源的管理和培植,改革财税管理体制,将相关工作进行分解并纳入考核;挖掘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积极搭建“税源贷”融资平台,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和模式,鼓励引进深加工企业入驻,涵养税源;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产业链增加财税收入等一系列工作。随后,县国税局、地税局和工商联各家分别对提案委员作出了答复。但由于没有统一的答复,拟写提案的委员对各家的答复均不满意。通过协商,由县国税局牵头,地税局和工商联配合答复,提出提案的委员才表示满意。

  这只是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县政协为强化提案办理的落实力,提升提案委员的满意度,制定了《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围绕涉及县委、县政府核心工作和关乎民生重要事宜的提案开展了提案办理“回头看”和“二次办”的重要举措。

  通过“回头看”,县政协提案委主动掌握提案办理情况,并随时与承办单位和提案委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委员和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的不同意见。对于委员不满意的提案办理答复,提案委在收到《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后进行梳理汇总,经分管主席审阅,提请主席会议研究,通过主席会议督办或移交县督办督查局督办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进行“二次办理”。对于“二次办理”的结果,县政协再适时以主席会议的形式组织提案人、相关委室负责人深入承办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回头看”,确保提案的“二次办理”得到全面落实,提案委员完全满意。

  县政协对提案进行“回头看”“二次办”的举措,有效扭转了部分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或应付式落实的不良风气,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委员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今年,县政协分重点、有针对地对12件提案开展了“回头看”,督促完成了5件提案的“二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