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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期 本期22108版 当前A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7-08-15

  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地区

  易地扶贫搬迁妇女锦绣就业的建议

  □岑仕香

  一、做好少数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妇女锦绣就业的意义

  少数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决战贫困、决胜小康的重要内容,是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出来,挪穷窝、拔穷根、换穷业的有效途径,能够让更多的外出务工女性回乡创业,结束抛家别子的艰难境况,减少农村留守儿童和孤独的空巢老人,解决儿童隔代教育弊端,实现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目标,使搬迁困难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围绕解困脱贫,阻断代际贫困,跳出贫困陷阱,让易地扶贫搬迁妇女真正的搬出渴望,搬出文化,搬出产业,搬出倍增,搬出尊严,搬出动力,搬出秩序,努力使搬迁群众能够留住“故土情”,体会“乡愁味”,增加获得感,共同建设幸福美好新家园。

  二、少数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妇女锦绣就业的优势

  易地搬迁意愿强,盼“搬得出”;资金扶贫期望高,盼“迁得动”;生产生活相适宜,盼“留得住”;社会保障能配套,盼“过得好”。少数民族妇女特别是布依族妇女受传统文化的熏陶,爹娘生下来后,会说话就要会刺绣,会走路就要会织布,否则就难以嫁到家境殷实的人家,所以少数民族妇女素来就有聪明、伶俐、质朴、勤劳、善良的特质,自幼懂道德、讲礼仪,老辈人称赞布依族女孩“面如桃花心似菩”(就是被刺绣的红丝线映红的脸庞像桃花那么红,心底像菩萨那么善良)。男方娶亲时,亲朋好友相聚,不看媳妇的长相,只看新房手工刺绣的门帘,就知道新媳妇的手巧不巧,人美不美。所以说,少数民族妇女从小就会挑鸳绣凤,纺花织布,是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的重要力量,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奉献者,是多彩贵州民族文化的发展者,是减少贫困户,消除贫困人口的直接受益者。

  易地扶贫搬迁紧紧围绕“民族特色山地经济”发展定位,以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五个绿色”战略为引领,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按照“一镇一特色、一镇一风情、一镇一产业”思路,不断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增加群众就业途径,夯实产业发展基础,解除易地搬迁群众后顾之忧,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奠定坚实基础。我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妇女锦绣就业基础好,七八十岁的妇女老人也能就业,也能在家门口创收。

  三、做好少数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妇女锦绣就业的建议

  (一)把少数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妇女锦绣就业纳入迁入地产业扶贫规划,为易地搬迁妇女提供就业基地,就业场所,就业岗位。“按照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的要求,把易地扶贫搬迁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挖掘产业、文化、旅游等特色优势资源。实现一户一人就业,解决搬迁的后顾之忧。做好少数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妇女锦绣就业,就是推进妇女特色手工产业加速发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高搬迁后群众的收入水平,努力打造各地少数民族手工品牌,使妇女特色手工产业成为特色轻工业、生态旅游业和民族文化产业的新亮点、新支柱。

  (二)培育优质载体,构筑发展平台。依托民族文化、特色节庆,组织相关活动,将其打造成为集交易、比赛、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民族民间手工艺品博览会,为妇女搭建展示才艺、就近就业和传承文化的优质载体。选拔推荐,提升少数民族手工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成立手工产业指导服务中心,加强技能培训,构建网络平台,为促进少数民族妇女特色产业研发、生产、流通、营销一条龙发展提供服务。

  (三)明确发展方向,打造产业链条。优先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刺绣、蜡染和民族服装服饰业,刺绣重点发展平绣、挑花、锁绣、堆花、贴布、扭绣、坡线绣、钉线绣、辫绣、马尾绣、跑线绣、绒绣等。蜡染业重点发展蜡染、枫香染、印染、扎染等。民族服装服饰业重点发展服饰、绣品、织锦、织布、地毯、 壁挂、布艺等。

  (四)探索产业模式,以点带面推进。推广“公司+农户”“能人+基地”“合作社+农户”等龙头引领发展模式,壮大与“草根”创作或经纪人为定点的乡、村、寨特色手工业产品及加工点、经营户、采购户、以少数民族妇女为法人代表的中小微企业。支持发展专业创作,切实发挥能工巧匠带头引领作用,促进妇女手工产品搬迁后整园区推进,集中连片进入市场。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易地搬迁少数民族妇女特色手工产业,按照“一乡一特、一镇一品”进行规划和建设。

  (五)扶持绣娘成长,提升品牌形象。着力培养知识型、艺术型、技能型绣娘,加快培养一批省级、国家级刺绣艺术大师,鼓励绣娘参加“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等申报评选,组织绣娘参与省内、国内及国际交流,拓展“绣娘”视野。积极帮助“绣娘”争取上级相关创业、研发项目支持,采取项目、技术、人才、企业、孵化等措施,扶持一批成长型中小“锦绣”企业,打造一批“绣娘”品牌。

  (六)加大培训项目,增强创业能力。依托政府培训项目,整合社会资源,培养一批少数民族民间手工艺传承人。把少数民族妇女特色手工技能培训纳入技能培训范围,开展少数民族妇女技能培训与水平评定,培养更多的民族手工专业人才。启动将民族手工艺术等专业纳入中职教育重点专业范围,在职业技术学院增设刺绣、蜡染、民族服装服饰等特色手工专业。同时扩大中职学校及职业学院易地搬迁后的少数民族女生比例,增加女生招生人数。各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专门安排易地搬迁少数民族妇女特色手工技能培训。

  (七)强化协调支持,扩大对外开放。工商、科技、质监、工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易地搬迁少数民族妇女特色手工产品商标注册,逐步培育一批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加强品牌培育,打造名匠、名创“绣娘”。

  (八)加大投入力度。省设立锦绣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向易地搬迁少数民族妇女特色手工产业倾斜。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中小企业扶持贷款、少数民族特需商品贷款、扶贫贷款、贴息贷款等,要优先扶持易地搬迁少数民族妇女手工产业。

  (九)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地区妇女特色手工企业和人才奖励机制。把妇女特色手工设计、研发、管理、营销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妇女岗位建功先进评选表彰,广泛开展绣娘评选活动。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册亨县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