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降成本 多方携手谋实效
贵州力促市场主体有更多“获得感”
□本报记者 田锦凡
贵州把降电价作为降成本的“牛鼻子”,极大地激发了经济发展活力。成立的全国首个多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省级电力交易机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覆盖全省大工业电量超过90%。通过电力直接交易,使大工业用电价格平均下降9.17分。去年,全省大工业用户因此减少电费支出50.66亿元。
这是近期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对各地“降低企业成本”工作进行实地督查走访后,得出关于贵州的一份结果。
而这仅是一个方面。来自贵州省发改委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各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多项利好措施,为全省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达309.6亿元。
实绩源于实干。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以来,贵州各级各部门联手施策、精准发力,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做了大量实事、好事。
牵住“牛鼻子”
大力推进降低输配电价体制改革,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用电成本。今年初,贵州将电力交易主体扩大到一般工商业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实行电量打捆交易,使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在实施降价基础上,为进一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贵州明确了严格的用电、发电企业准入门槛。上半年,全省签约电量达440亿千瓦时,完成交易电量约160亿千瓦时,按2016年3月电力体制改革前用电价格进行对比测算,实现平均降电价0.1元/千瓦时左右,可降低用电成本15亿元以上。
降物流成本是贵州降成本的另一只“牛鼻子”。通过优惠车辆通行费、优化运输方式等,上半年全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包括优惠车辆通行费)30.6亿元。
同时,贵州继续实行《降低物流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中货运车辆通行费打折、积分阶梯返利等优惠政策。对持有黔通卡(ETC收费卡)通行省内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给予通行费9.5折优惠;对单月通行费额度分别达3000元、5000元、1万元的货运车辆,次月通过在线返利形式分别给予通行费9.4折、9.2折、9折优惠;对注册货运车辆达100辆以上的全省重点物流运输企业,在普遍优惠、积分阶梯优惠方式基础上再优惠1%的通行费。从去年3月1日起,一律取消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费、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费。
对黔货出海多式联运运营给予补贴,对省内铁路货运环线班列给予补贴;建设“物流云”,统筹货车帮、传化贵州、马上到等企业力量,建立互联互通的省级智慧物流信息平台,整合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及邮政快递、仓储等行业物流信息,实现运力与货源有效对接,降低货车空驶率……这些举措,大幅降低了企业物流成本。
多“管”齐下
今年以来,贵州陆续出台《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深入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贵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取消、下放、新增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编委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全面力促降成本。
积极降低融资成本,切实打破企业发展瓶颈——
上半年,全省降低融资成本36亿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40%,累计办理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84.75亿元;支持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再贴现业务,全省累计办理再贴现23.36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全省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38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全省金融机构通过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为企业融入境外资金18.96亿元。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从2016年6月起,贵州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上半年,全省又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5项、下放行政许可8项。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打造线上线下合一、“最先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同步的政务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发挥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用;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双打”工作力度,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降税减费”政策——
上半年,全省“降税减费”达228亿元。其中,省国税系统减免退抵税112亿元、省地税系统减免92亿元、财政一次性减费24亿元。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
探路新机制
今年5月23日,贵州召开能源工作转型发展工作会议,明确要加快建立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构建煤炭、火电、水电利益紧密联结新机制。有解析称,“确保煤炭稳定均衡正常生产”“完善水电火电发电权交易机制”“保持能源价格优势促经济发展”等是其中关键点。
据了解,贵州实施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进一步稳定、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包括几个方面内容:
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鼓励年用电量达30万千瓦时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推进发电权交易,当水电发电基数超过2710小时后,立即启动水电火电发电权交易;进一步稳定煤价及电煤供应,按电煤长协基准价7-9分/大卡的定价区间,强化电煤价格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同时,推进试点工业园区电量打捆交易,鼓励园内一般工商业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参与市场化交易;试行特殊行业基本电费据实计收政策,在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用户据实计收基本电费基础上,新增轨道交通(高铁)联调联试、煤矿企业改造升级期间基本电费据实计收,不进行功率因素考核电费。
2016年,贵州能源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7.4%。优化能源工业运行,探索煤、电、用健康可持续发展路径,对贵州而言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