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几点建议
□杨跃光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成立领导机构,出台指导意见,设立专项资金,连续召开了两届“中国传统村落·黔东南峰会”。截至目前,全省426个传统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占全国传统村落总量的16.7%,排名全国第二(不含正在公示的第四批传统村落,预计我省还有120个纳入名录)。总体上看,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启动有力,但还处于起步阶段,具体工作存在四项不足,也有四大机遇。
一、四项不足
一是地方重视度不足。地方更多在乎得到传统村落这块牌子,工作力度逐级衰减,部门各自为政,未形成工作合力,财政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制约突出,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经济发展明显滞后。二是规划精准度不足。缺乏对本地传统村落的研究,照搬城市规划的内容和方法,脱离村落实际,忽视村民需求,穿衣戴帽式的规划建设,让传统村落变了味、走了样、丢了魂。三是村民参与度不足。传统村落就业机会少、收入水平低,村民大多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对地方文化的认同感、依恋感正在减弱,原有建筑风貌、生活习俗悄然蜕变,部分村落甚至以洋为美、以洋为尊。四是社会关注度不足。电视、网络等媒体对传统村落报道不深、不细,急需扩大社会知晓面,形成全社会对传统村落的遗产保护观念。社会资本关注度也不高,存在叫好不卖座的现象。
二、四大机遇
一是大交通。到2020年我省将实现村村通油路、村村通客运、组组通公路的目标,交通条件的完善,昔日土货不出、外货不入的传统村落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二是大扶贫。脱贫攻坚是贵州头等大事,各地将加大农村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投入,传统村落用好支持政策,富民兴村正当其时。三是大旅游。《纽约时报》将贵州列入2016年全球52个最值得到访的旅游目的地,推荐理由是“原生态的中国山区村寨,正宗的中国山地部落”。传统村落是推进全域游、乡村游、深度游的重要载体。四是大生态。生态是贵州跨越发展的后发优势,传统村落集山水风光、民族风情、地方风物于一身,是最能体现贵州生态优势和生态内涵的特色品牌。
三、建议
保护传统村落关键在“村”,要保住村的形态,留住村的味道,让村落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发展传统村落核心在“民”,要改善人居环境,做强支撑产业,让村民有收入、能致富、愿留下。为进一步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现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突出“三种内涵”。一是突出风貌,显其颜。要保护山水风貌,不填池塘、不改河道、不破坏自然水系,不挖山、不填谷、不破坏自然山体,不占田、不砍树、不破坏田园环境。要保护形态风貌,注重公共空间的营造,突出亲和力;注重村落道路的机理,突出融合性;注重房前屋后的整理,突出生活味。要保护建筑风貌,不搞标准化,允许不同年代建筑的遗存,做到美美与共。不搞两张皮,坚决处理违章建设违法用地行为,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一刀切,对不同区域不同材质的传统建筑实施一对一保护,做到因地制宜。二是突出风情,铸其魂。延续祠堂文化,传承好家谱、家训、家风,提倡口述祖先故事、写家族日志等。延续民风民俗,引导村民将技术工艺、节日庆典、婚丧习俗融入日常生活,开展民族赛事,讲好民族故事,还原民族味道。延续村规民约,挖掘整理每一个传统村落的村规民约,开展优秀村规民约评选活动。三是突出风物,富其民。突出山地特色,依托村落品牌,做大做强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打造一批茗茶村、花卉村、刺梨村等。突出民族特色,依托历史遗存,打造一批银饰村、刺绣村、蜡染村、美食村等。突出生态特色,依托山水资源,做强民宿产业,打造一批歌舞村、温泉村、康养村等。
第二,明确“三条红线”。一是法律红线。出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以地方条例的形式,解决谁来管、谁来批、履行什么程序、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通过法律的刚性约束,进一步明确不论是谁只要破坏传统村落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二是规划红线。制定传统村落规划管理办法。定位上,明确该规划的核心地位,防止传统村落规划过多过滥、重复矛盾,甚至无规可循。技术上,提倡大众规划、项目规划,编制村民看得懂、能实施的规划。范围上,将传统村落划分为核心区、协调区、发展区,突出重点、分区保护。三是工作红线。建立退出机制,实施传统村落红黄牌警示,连续两年红牌的撤销传统村落资格。建立评估制度,年度评估结果与所在地领导干部考核挂钩,与专项扶持资金挂钩。建立督办制度,制定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销号等,公开督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激励制度,以省政府名义定期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同时,充分发挥传统村落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设立传统村落研究中心,有传统村落的乡镇,分管领导必须具有规划建设或文化文物专业。
第三,打造“三大平台”。一是提升黔东南峰会平台。将“中国传统村落·黔东南峰会”上升为国家级的传统村落峰会,峰会举办地永久落户贵州。按照“着眼全国、面向国际”的原则,聘请具有国际和国内工作经验,在国家有关部委和联合国担任过领导职务的专家担任峰会秘书长,打造政府、企业、专家、学者、民众等多方共建共享的长期性、制度性平台。二是搭建数据信息平台。建立传统村落信息系统,采取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形式,为每一个传统村落、每一条古巷驿道、每一栋传统建筑、每一种节庆习俗等建“身份证”。建立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采取网络、微信、VR等新媒手段,为公众提供数字化展示、教育、研究等服务。三是构建投资发展平台。改变传统村落各自为政的发展现状,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集聚各地传统村落,按照资源变资产、村民变股民的模式,结合脱贫攻坚投资基金,设立贵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项基金,搭建贵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投资平台,系统、精准、专业,分层、分批、分步推进。
第四,推进“三项工程”。一是教育工程。免除传统村落全部贫困家庭学生从小学到初中、高中的学杂费,资助传统村落学生完成职业教育。将传统村落小学纳入县级以上重点小学分校,实施集团化办学,提升师资力量。加快传统村落村级幼儿园建设,率先实行学前两年免费教育。二是健康工程。在不影响建筑风貌的前提下,加快实施民居厕改、水改、厨改、电改、圈改工程,满足村民现代化生活需求。加快传统村落卫生室建设,省市重点医疗资源向传统村落延伸,率先建立一对一的远程视频诊疗系统,做到不出村寨享受知名专家服务。三是环境工程。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解决垃圾问题,按照易操作、可实施的原则,加快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倡导分类减量处理,对可腐烂的生活垃圾就地消化,对不可腐烂的生活垃圾定期收运。突出解决污水问题,推广生态处理技术,加快小型生物湿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村落人居环境。
第五,用好“三大主体”。一是村民。建立补偿机制,引导村民与地方政府签订保护承诺书,对签订承诺书、履行保护承诺的村民,财政每年给予经济补偿。建立激励机制,引导传统村落每年开展优秀村民评选活动。建立扶持机制,对已不宜居住、又必须保护的传统建筑,结合异地扶贫搬迁工程,对原住居民优先安置。二是乡贤。按照分层管理的原则,评选省级、市级、县级乡贤,参照国家对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津贴标准,每年对不同层级的乡贤给予津贴补助,享受免费体检,并与传统村落年度评估结果挂钩。三是工匠。建立传统建筑工匠传承人数据库。参照央视《大国工匠》模式,大力推介报道优秀工匠传承人。为工匠传承人提供免费专业培训。工匠传承人纳入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序列。原则上村落建设工程,优先安排本地工匠建筑企业实施。工匠建筑企业优先享受“3个15万元”扶持政策。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