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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7-05-12

为世界奉献一杯干净绿茶

贵州严格规范“贵州绿茶”地标使用

  本报讯(记者 田锦凡)海拔900米以下的区域,在6-8月期间生产的绿茶系列产品,不得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已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的生产企业,其产品出厂的批发价格不得低于200元/千克。5月9日,贵州省绿茶品牌发展促进会印发《关于加强贵州绿茶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出了如是要求。

  据了解,2016年12月1日,“贵州绿茶”申报农业部地理标志通过专家组认证,随后正式获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作为全国首个以省级为单位通过农业部地理标志认证的茶叶产品,贵州绿茶不仅以独特的色、香、味为荣,且以“干净茶”“健康茶”为傲。

  今年3月21日,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贵州实际制定的《贵州绿茶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其包括4章、28条,分别对“贵州绿茶”地理标志的使用申请、管理、检查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

  在此基础上,为规范贵州绿茶销售市场、维护贵州绿茶形象,防范、杜绝市场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保证贵州绿茶产品达到“翡翠绿、嫩栗香、浓爽味”品质。《通知》进一步规定,凡获贵州省绿茶品牌发展促进会授权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的生产企业,须于今年9月30日前按《管理办法》要求使用;到期未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的企业,将被取消使用资格,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同时,海拔900米以下的区域,在6-8月期间生产的绿茶系列产品,不得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如确需使用,须经本区域县级“贵州绿茶”地理标志管理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品质审评,达到要求方能贴标使用。此外,黔湄系列、云抗系列等大叶品种生产出的绿茶产品,不得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已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的生产企业,其产品出厂的批发价格不得低于200元/千克。

  据悉,“贵州绿茶”地理标志经贵州省政府批复,由贵州省绿茶品牌发展促进会持有。该会作为贵州绿茶登记主体,负责管理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审查“贵州绿茶”地理标志使用申请、颁发使用证及监管、检查等工作。近期,其将在主管部门支持下、会同各地授权管理单位,定期开展贵州绿茶市场抽检。

  截至去年底,贵州拥有茶园种植面积696万亩,实现茶叶产量28.4万吨、产值299.8亿元、综合产值502.2亿元。目前,全省已有165家茶企签订《贵州绿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承诺书》,首批获准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