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水平
□陈海峰
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共同形成有机的整体,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同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具体形式和方式也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近年来贵州各级政协切实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形成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为凝聚力量“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 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是夯实基础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建议、批评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意见》同时指出,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在实践中必须落到实处,首先应当从基层政协抓起。
1、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是推动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客观需要
基层政协主要是指县(区、市)级政协和因工作需要而延伸到乡镇和街道社区的政协委员联络组织。在我国的政治体系中,县乡两级是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基层政权组织,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相关政策措施要真正化为人民群众的福祉,需要县乡党委政府对这些政策进行认真全面而又结合本地实际去贯彻落实。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对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近年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政府结合贵州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村脱贫攻坚工作的举措,其中,对那些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方的困难群众实行生态移民搬迁,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特别需要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2015年,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协在调研视察中发现,有的乡镇党委政府在生态移民搬迁中不注意遵从搬迁者意愿,部分乡镇在选择移民搬迁点中忽视移民搬迁后的生计问题,带来了新的困难。区政协及时开展视察调研,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采纳,推动了面上工作的改进。贵州各市州县在乡村两级实行脱贫攻坚“挂图作战”,组织乡村干部和党员帮扶贫困户,限期达标脱贫,黔西县政协在调研中发现,部分乡镇忽视了贫困户个人的自觉行动,客观上助长了一些贫困户的“等、靠、要”思想。县政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要注意克服部分贫困户中存在的“要穷穷到底,政府会管你”的懒汉思想的建议,受到高度重视,省委领导同志专门强调要充分调动贫困群众主观能动性的要求。
2、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是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客观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结构、利益关系和人们的思维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的社会矛盾也凸显出来,需要有更加畅通的渠道来协调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2010年起,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协在部分街道和社区定期开展政协委员进社区活动。具体做法是:把本社区内市、县两级政协委员的身份亮出来,定期安排委员到社区接受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接访的委员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意见,把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反映社情民意很好地结合起来,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目前,这种方式已在全省大多数县(区、市)得到推广。播州区(原遵义县)鸭溪镇2012年小城镇改造中涉及拆迁农户86户,镇党委政府安排政协联络组和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补偿标准的核定和监督工作,了解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帮助进行矛盾化解,经过各方面通力合作,圆满完成了拆迁任务,没有出现一户群众越级上访。
3、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是确保地方党委政府在相关工作中既维护多数群众的利益、又尊重少数群众合理诉求的客观需要
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经常面临为了多数群众的利益而不得不牺牲少数群众合理诉求的情况,这个矛盾往往很难解决,由此经常造成好事无法办实、实事无法办好。毕节市黔西县政协在监督基层民生工程时提出建议,希望政府在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民生工程时,优先安排在其他民生工程中利益受到损害的农户,用这种方式对他们的合理诉求进行适当补偿。这一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少数群众因利益受损而产生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二、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需要处理好几个结合
基层政协民主监督是一项涉及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都较大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注意几个结合:
一是要把政协的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寓监督于协商之中。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项职能虽然各有其特定的内涵,但在具体工作中则往往相互交织,很难明确区分,越到基层这种现象越突出。近年来,贵州省各县(区、市)政协都普遍参照省政协的做法,每年年中召开一次县(区、市)政协委员与县(区、市)长座谈会,委员们在会上集中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政府领导同志当面听取政协委员对改进政府工作的建议,当场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流沟通,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形成寓监督于协商之中,对提高政协的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实效都取得较好效果。
二是要把政协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推动政协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寓监督于参与之中。关键是要把参与和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好参与的“度”,履行好监督的“责”,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和其他班子结成一条心、扭成一股绳,促发展时大家一起干,有责任时大家一起担,有困难时大家一起克服。目前,贵州不少县级政协都按照县(市、区)党委的安排,分工负责部分乡镇的脱贫乡攻坚任务,使政协能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使民主监督工作收到更好的效果。
三是要把政协委员的个人监督与整个政协有组织的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寓委员的个人监督作用于政协组织的民主监督总体行为之中。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很多情况下,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是通过政协委员个人的意见建议来加以体现的。但政协的民主监督又是一种有组织的政治监督,政协委员的个人意见建议是委员通过政协这一平台代表他所在的界别和所联系的群众表达诉求和意见。因此,基层政协组织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发挥政协委员个人积极性,又要注重增强民主监督的组织性,使委员个人意见建议能更多地体现政协界别特色,更好地反映界别群众的心声。
四是要把宏观性的民主监督与民生工程的重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寓基层政协的民主监督于民生监督之中。政协的民主监督涉及的内容既有宏观层面的重大问题,也有微观层面的具体问题。基层政协要坚持把涉及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民生工程作为监督重点,并善于从一般性问题的监督中发现重大的政策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微观问题的监督,关键是要发挥政协组织联系面广的优势,依靠政协委员及时反映各族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使之经常化和常态化。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要注意通过开展组织委员视察,开展专题调研和协商议政等形式,发挥政协组织的集体智慧。
三、加强基层政协的民主监督必须把握正确方向,坚持把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作为着力点
做好基层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政协自身努力是关键,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是根本,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正确方向,努力到切实而不表面、尽职而不越位,始终把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作为着力点。
一是基层政协组织在开展重大民生工程的民主监督的进程中,要及时将活动的内容事先向党委汇报,经过党委同意,取得党委支持。近年来,贵州不少县(区、市)级政协在年度工作中都专门安排几次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活动。事先都将本年度要进行评议的单位和部门及评议的内容和形式上报党委并得到批准,使整个民主评议工作得到党委支持,评议成果的运用也就有了落脚点。
二是在开展民主监督中要把握正确方向,始终坚持把推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政协民主监督的着力点。近年来,贵州的基层政协在民主监督中都把重点放在推动党委政府有关脱贫攻坚、整脏治乱、产业园区建设、城镇化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政策的贯彻落实上,及时推动有关政策的落实到位和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这种以推动有关政策的落实到位为重点的民主监督工作,既能使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又确保与党委政府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效果很好。
三是既要防止政协民主监督的到位不够问题,也要防止民主监督中的错位越位现象。总体看来,目前基层政协在开展民主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到位”不够问题,同时也存在有的县级政协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不该有的“越位”现象。前几年,曾经有一个县专门出台文件,明确规定任命县管干部在县委提名之后、人大任命之前先到政协常委会上进行“信任度投票”,引起了不必要的误解。党管干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原则,前面这个规定显然“越位”了。如果是县委研究一些重要岗位干部使用时,在酝酿过程中以适当方式听取县政协党组的意见,就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效果会好得多。政协在开展民主监督中一定要把握正确方向,既要积极主动,又要防止错位越位,不该要的权力一点也不能要,否则就可能走偏,这也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把握的重要原则之一。
(作者系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