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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期 本期20088版 当前A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6-07-29

推进律师事业发展 促进法治贵州建设

□朱 山

  律师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把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依法治国、大力发展律师事业、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提到了空前高度,全国和全省律师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律师为经济社会提供法治保障作用。律师事业迎来了中国法治史上最好的机遇,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贵州律师事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律师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一是律师队伍数量不断扩大。截止2015年10月,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408家,执业律师4000余名,其中:专职律师3428名、兼职律师261名、公职律师188名、公司律师53名、法律援助律师62名,律师服务在全省县域实现了全覆盖。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律师队伍发展速度较快,年均增加400余名。二是律师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广大律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广大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规范运行,为全省实施“主基调、主战略”,推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优质法律服务。我省因率先在全国成立“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还荣获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共同颁发的“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优秀事例”荣誉奖。5年来,全省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12万5千余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7千余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万5千余件,担任各类法律顾问2万余家,律师已成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贵州的一支重要力量。三是律师执业环境不断改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的协调沟通,落实保障律师执业的法定权利,并结合我省实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四是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决抵制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切实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律师业务培训,培训工作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5年来,2万余人次律师参加了各类业务培训,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大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同时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全省现有中共党员律师762名,占全省律师总数的19.1%,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派驻党建联络员等形式,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队伍的全覆盖,律师行业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五是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开展各种形式的以案释法等法制宣传活动1100余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全省有55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有70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有3名律师担任各级党代表。5年来,全省律师共提供各类公益法律服务8万余件次,公益捐款280余万元,先后有15名律师,2家律师事务所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获得“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律师执业形象日益提升。

  但我省律师仍然存在律师队伍数量少,规模小,专业化、品牌化程度不高;律师服务业务结构不合理,仍以传统诉讼业务为主,能够独立办理一些新型业务如金融、涉外法律事务、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业务的律师极少;律师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地域、区域差距较大,偏远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匮乏;律师执业中“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老三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又出现了“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新三难”问题。极少数律师诚信意识不强,职业道德意识淡薄,工作不尽心、服务不尽责,甚至违法违规执业,触碰法律底线;极个别律师热衷代理所谓“维权”案件,利用媒体对案件进行“炒作”,言语不慎;律师管理工作力量薄弱,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律师协会自律管理和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仍需加强。

  大力发展贵州律师事业的建议

  为推进我省律师事业发展和促进法治贵州建设,为实现“十三五”目标提供好法治服务保障,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每万人拥有律师数”在“十三五”末达全国平均水平。“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以下简称“万人比”),指的是一个区域内每一万人口中平均拥有的律师人数,“万人比”是衡量律师行业发展状况、反映一个地区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国每1万人口平均拥有1.6名律师。“万人比”最高的是北京,每1万人口拥有11.7名律师。其次是上海,每1万人口拥有67名律师。最低的地区是西藏,每1万人口拥有0.6名律师。我省位列倒数第三。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壮大我省律师队伍,努力实现“万人比”在“十三五”末达全国平均水平。

  二、大力支持组建律师学院,加强律师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业务能力是律师安身立命之本,业务不行,服务就是无源之水。要强化律师素质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律师队伍专业技能。大力培养专业型律师,实施律师领军人才和涉外人才培养规划,建议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加强和省内大专院校、专业机构的合作和联系,建立律师学院,为律师专业化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推动律师事务所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转型发展。

  三、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职业环境。一是深抓制度落实和服务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三大诉讼法、律师法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二是切实加强权利救济和权益维护。权利救济是权利保障的最后一道屏障,要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畅通律师救济渠道,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保障律师合法权益,维护律师职业尊严。三是努力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两者新型关系”。在合法、正当交往的前提下,推动二者良性互动,通过开展正常业务交流、举办公诉人律师辩论赛等多种形式,促进律师和司法人员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推动双方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四是抓住我省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机会,从优秀律师中遴选部分法官和检察官。

  四、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律师是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也是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律师推动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在新形势下,律师也是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参与者。应充分发挥律师通过涉法涉诉信访申诉案件办理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通过律师参与国企改制、投融资、项目建设及生态保护、大数据、大健康等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律师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省委工作大局,为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