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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5-12-03

生活工业面源污染源夹击 农村水环境堪忧

□本报记者 顾 怡

  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来自民盟省委《关于加大我省农村水环境保护力度的建议》这一提案吸引了记者的关注,转眼已经快到年底,究竟各承办单位在面对这一问题是如何处理的呢?近日,记者在省政协提案委了解到了该件提案的办理回复情况。

  提案关注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

  当前我省农村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相互叠加,特别是农村水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进程。有的地方沟、塘、渠淤泥深厚,浮萍漂浮,水质发黑发臭,水生植物几乎灭绝,水体自然净化功能下降,蓄水、保水功能弱,从而影响防洪、排涝和灌溉。

  为此,民盟省委建议,首先要加大治理力度。一是把农村沟渠、水塘清淤疏浚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来抓,对农村主要沟渠、水塘全面进行清淤疏浚,强化地面水域保护,构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水环境。二是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开展规模化畜禽污染治理示范。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第二要加强调研普查。摸清全省地表水域基本情况,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编写普查材料,编制我省农村沟渠水塘清淤疏浚规划,并逐步实施。第三要制定治理标准。专门制定重点工程标准,在沟渠、水塘清淤疏浚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环境同步”的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重点在清除淤泥、提高引排能力、整治环境、改善水质上下功夫,促使工程标准质量与环境形象同步到位,使每一处沟渠、水塘成为靓丽的水景观。第四要重视宣传到村。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简报,采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沟渠、水塘清淤疏浚的意义。为保证农村沟渠、水塘清淤疏浚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要把检查验收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制定详细的验收办法,严把验收关。第五要出台相关法规。制定办法、落实保护,加强对沟渠、水塘、湿地等农村地表水域的保护和控制,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制定并启动地表水域保护规划。同时,各镇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农村沟渠水塘长效管理办法,实施整体推进,真正做到治理一片、见效一片。在清淤后沟渠水塘周边,设立明显的管护责任公示牌、村民公约等,以及给清淤的沟渠、水塘沿线或周边的群众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提高群众爱护和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

  提案办理任重而道远

  在提案委记者看到了省水利厅、省农委和省环保厅三家提案承办单位的答复级别都是B级,也就是说该件提案目前办理存在困难,但是各单位已经开始关注。省农委在加大治理力度方面,一是通过持续开展新农村环境污水处理建设、流域农村污染治理建设及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等项目,积极推动农村水环境治理。结合近年来大力开展的“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小康寨、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讯、小康电”六项行动计划,先后建成一批“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美丽乡村。二是通过农业、环保部门在重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的同时,统筹合理规划布局全省养殖业,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品种、规模、总量,明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防治污染设施等方面,鼓励发展循环农业,因地制宜地推广“猪-沼-果(茶、菜、鱼、中药材)”等生态养殖模式,建设生态牧场,培育旅游休闲牧场。在加强调研普查方面,按照国家要求,水利厅于2011年至2012年期间开展了全省水利普查工作,其中包含了地表水域的基本情况普查。在制定治理标准方面,省环境保护厅已经制定了《贵州省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项目管理,明确建设要求。下一步,省农委会同省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制《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规范》地方标准,该标准将于近期发布,为规范和保障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在重视宣传到村方面,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成败,与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密切相关。下一步,我们在实施项目的同时,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多样地宣传介绍农村环境保护的环保知识、正反案例等,增强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的自觉性,形成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共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出台相关法规方面,环境保护厅将结合编制完成的《贵州“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0年-2015年)》,《贵州省“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方案》等,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农业部门将开展《贵州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编制。

  点滴做起 大力保护农村水环境

  来自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的消息称,自2008年农村环境“以奖促治”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15亿元,但农村环境状况仍不容乐观。对于地域广阔的农村地区,一方面不同区域农村环境差异性较大;另一方面农村污染具有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等特征。要知道这不仅仅关系到农村人口喝不上安全饮用水,城市生活饮用水也存在着极大的威胁,可以不客气的说从源头到水厂再到水龙头的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存在污染。

  虽然农村水环境保护的问题早已引起了各有关部门的重视,但最重要的还是生活在农村的广大群众,从根本上还没有认识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污染在将来对他们的影响。基层干部在保护力度和决心上还不够坚决,没有发挥引导和带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