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不断优化镇宁南片区生态环境
□卢安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十八大报告的这一重要论断,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方向和实现路径;表明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生态文明建设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
近年来,镇宁自治县按照两条底线的要求,以退耕还林和造林绿化为抓手,全方位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和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自2000年以来共实施退耕还林5.8万亩,推行林权制度改革为农户颁证3万余册,高标准地实施了一批林业重点工程,努力增加森林植被,每年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截止至2014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4.47%,中心城区绿地率达22%,全县的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在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不断地得到优化,为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由于镇宁自治县南片区地处偏远,经济不发达,大部分群众思想滞后,盲目发展心切,随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将该区域作为全县重点推广李子、桃子、枇杷等特色产业项目的重要区域进行打造,面对眼前的一些蝇头小利,部分村民和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盲目乐观,危机意识不强,片面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以牺牲森林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利益,以包代管,任管护经营者在管护经营区内我行我素,于各项管护经营责任而不顾,什么赚钱就干什么、怎么赚钱就怎么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导致六马中学大转盘处、六马镇果园村罗浪组和板干村一带、打帮乡撒浪桥一带等等许多村寨存在大面积刚刚护起来的林木就被砍掉改种其它植物;同时,其它村许多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或非法占用林地,或乱砍滥伐、偷拉私运林木,或森林火灾频繁等不良现象和问题,使南片区森林资源保护不断面临着日趋严峻的形式。
“森林是涵养水源、防止土壤侵蚀的卫士。”据报载,每亩林地比无林地能多蓄20立方米的水;10万亩森林所蓄积的水,相当于一个库容量为200万立方米的中小型水库。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屏障。保护好森林资源,对于优化生态环境、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国家全面推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其目的是让宝贵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恢复,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让广大乡村百姓既得到生态的收益,又得到经济的收益,从而实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双赢目标。
针对镇宁南片区生态脆弱,山高坡陡,水土容易流失和气候干燥的实际。为吸取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大家当时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大面积毁林种桐籽、种粮食,最后导致生态失衡,大量水土严重流失、耕地面积减少、水资源减少、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深刻教训。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镇宁县南片区森林资源的管护。
一是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生态立县、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并针对当前该区域森林资源管理的现状,进一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强化管理,扎实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确保广大乡村森林资源不出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林业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协调服务作用,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地各司其职,真正担负起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真正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和保障措施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把是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开展林地保护等作为责任单位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严防失职、渎职行为发生,依法保护好森林资源,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加强林木采伐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对森林采伐实行限额采伐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按照“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原则,把住采伐消耗“源头”关,依照我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和相关森林采伐政策规定,认真抓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严禁无证采伐、乱砍滥伐现象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得到很好的休养生息。
四是进一步强化林地保护,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管理规定。针对由于南片区是全县发展种植项目的重要区域,导致林地容易受到蚕食的实际,要加强对林地征占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查处力度,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核程序和规定,加强林地征占用监督管理。特别是要把林地保护管理作为当前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一项重大内容来抓,把林地保护放在与保护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对本辖区内项目、矿山、企业占用林现象的监管,坚决杜绝乱采乱挖等违法行为,切实搞好林地资源保护工作。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林业生态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生态建设、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意识;要在重点防火地段、进山口等关键部位设立火源上山检查关卡或组织防护人员进山巡查,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六是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努力提升林业工作执行力。实行护林员管护责任制。对护林员实行“五定”。即:定山场、定面积、定任务、定职责、定报酬。护林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林业站具体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与指导业务工作,并有计划地对护林员进行岗位培训等。实行管护人员护林责任制。加强对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的管理,要求管护人员必须做到“三情”、“四勤”、“五到位”。即:对本辖区的山情、林情、社情要了如指掌;要眼勤、腿勤、 手勤、嘴勤;做到宣传到位、巡护到位、检查到位、防控到位、报告到位。实行伐区管理责任制。加强伐区管理,切实做好采伐山场的监督,依法制止盗伐林木行为的发生,对每片区落实监管责任人,实行质量风险抵押金制度,对保护森林资源有功,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不怕打击报复,不怕得罪人,敢于揭露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若负责管护的片区出现重大管护责任事故,一律按失职论处,若属知情不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给予严肃处理。
总之,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镇宁与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增加收入水平、提高生活质量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使全县森林资源数量质量有明显提升,为镇宁打造一个天蓝山清水秀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