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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4-12-04

建立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机制

□陈达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人民政协发展协商民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当前,最为迫切的就是要加快建立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第一,建立完善科学完备的制度保障机制。制度是政协协商民主发展的基石。当前,协商民主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制度缺失、程序失当、刚性不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必须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完善体系,确保刚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广泛开展调研,认真组织讨论,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协商民主制度,做到内容具体化,程序规范化,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制定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相关工作制度,把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之中主动提交政协协商纳入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在党委、政府决策讨论时,应附上政协协商意见,真正将政协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作为刚性制度付诸实施。要完善制度内容,规范政协协商民主的对象、内容、方式、程序以及对话和回应机制,对协商结果进入决策的渠道、采纳落实情况,作出具体的规定,形成较为完善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要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协组织实施、部门大力支持、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使协商民主制度得以有效实施;要强化协商结果的运用,建立协商反馈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第二,建立完善具体明确的议题形成机制。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其协商议题要突出政治性,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要规范协商提出程序,除了党委政府主动提出协商外,应明确政协的协商提出权,由政协根据掌握的情况,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协商选题,经党委、政府、政协共同协商确定。政协要建立协商议题征集制度,既要广泛征求意见,也要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认真把关,严格审查,确保协商议题中心明确、重点突出。在协商选题中,要加强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的协商,抓住那些决定地区发展方向、影响时间长、范围广的重大决策实施协商,不仅在前期政策调研时就要时时关注,提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还要深入到决策中以及决策实施全过程,使协商民主一贯到底。要加强对重大制度建设的协商,通过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各界的要求,提高制度机制的有效性,减少改革成本,体现公共利益。要加强对事关民生的重大项目的协商,紧贴实际,紧贴民生,就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财政开支等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讨论。同时,要积极探索重大人事任免事项协商的操作规程,逐步纳入规范程序;要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广大委员的沟通联系,对他们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协商。

  第三,建立完善广泛多元的社会参与机制。有效的协商,离不开广泛多层的社会参与。社会主体越多元,越能推动不同意见通过协商寻求共识;社会参与越广泛,就越能建立协商民主的公信力。要保证协商主体之间的平等,没有平等就没有协商,只有保证各阶层、各利益群体在政协中进行协商的平等地位,才能保证政治协商有效地进行。要扩大协商对象的知情渠道,确保协商主体的信息对称,只有协商的各方对协商议题有充分了解,参与各方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才能理性的达成合理共识。要认真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生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根据社会阶层的演化变迁情况,及时调整和合理设置界别,最大限度地把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人士囊括到政协组织中来,充分体现人民政协在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和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构建能够充分反映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和要求的机制。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建立能进能出的委员审查制度,引导委员树立全局观念和主体意识,提高委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委员的综合素质,切实提升政协协商民主的层次和水平。对个别社会责任感强、关心政协事业、有较广知识面、又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可通过邀请参加政协重要会议、资政会、讨论会的形式,及时吸收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渠道作用。

  第四,建立完善形式丰富的协商组织机制。随着改革的深化、经济的发展、利益调整的加快,人民群众要求政治参与的意识越来越强,反映意愿的渠道越来越多,政协要主动适应这一新形势,进一步丰富协商形式,拓展协商领域,加强协商组织,搭建更广阔的协商平台,确保取得协商实效。政协要根据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的设置,构建分层面的党组会、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秘书长会、专委会、界别、专题、对口、提案办理等协商议事平台,对每个平台的协商范围进行界定,对协商方式进行规范,保证提交的议题均能在对应的载体上得到协商。要推进协商民主向基层拓展,切实加强乡镇政协组织建设,通过加强基层委员的联系、邀请基层群众代表参加会议活动等多种形式,让群众的事,群众议、群众办,推动党委、政府执行力的提升,保证决策更好地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要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向网络延伸,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通过网络了解群众呼声,及时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协商议题,引导网民进入合法、规范、有序、可控的协商民主政治体系。要推进协商向新闻媒体拓展,充分利用媒体广泛、便捷、高效的表达平台,使群众意见得以集中和综合反映,进一步畅通政情与民意的沟通渠道,切实增强政协协商民主的广度与深度。

  第五,建立完善切实有效的成果转化机制。协商成果只有被党政决策和工作采纳,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发挥了促进发展的作用,才真正体现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价值。要建立协商意见双向反馈制度,一方面,对协商形成的意见,应当以书面意见提出,按照程序报送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并做好登记、分办、催办、会办、跟办、督办等工作,对领导有批示意见的,应对批示办理的原则、流程、时限、责任和督查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对协商意见的办理结果,要以一定方式进行反馈和通报,确保参与协商的各方都知道协商意见落实情况。政协要加强对协商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建立重要建议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跟踪抓落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落实,必要时也可组织对协商意见落实情况的调研或视察。要进一步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将政协协商意见办理情况纳入对部门、单位的考核体系,对不按时办理或反馈、答复承诺事项落实不力的,要通过适当形式及时通报或处理。

 (作者系铜仁市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