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秦如培王江平孙立成担任召集人
本报讯(特约记者 卜 锐)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贵州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深入推进全省预防和打击传销、进一步规范直销工作,维护全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指出,联席会议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秦如培,副省长王江平,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担任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冯仕文,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杨舟,省工商局局长杨正国担任副召集人;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通信管理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等16家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省工商局副局长王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通知》明确了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并制定全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检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对全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中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性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承担联席会议会务和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工作;起草会议纪要,编发有关工作信息和简报;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知》指出,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年向联席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由有关地方和各成员单位抓好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组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应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也可自行开展工作检查。
《通知》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主动研究推进打击传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扎实落实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对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及各县(市、区、特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农村村委会要在县级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加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劝诫居民远离传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掌握辖区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情况并建立台账,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据统计,2006年以来,全省工商、公安及相关部门共查处传销案件1562件,捣毁传销窝点(场所)7655个,查获传销人员99849人(次),移送司法机关266件1070人、教育遣散传销人员98773人(次)、解救327人,成功破获了“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广州金玺贸易有限公司”、“香港世界通网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月朗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07金阳传销特大案件”及以“广东康利药业有限公司”、“大连富饶国际公司”为名义和英国Unaico(优耐克)公司、“印江净团茶叶公司”等4起涉及全国多个省(市)的重大网络传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