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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4-06-05

推进协商民主 加快同步小康

——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点体会

□陈海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并进行了系统深刻的阐述。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新成果,对于发展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联系贵州实际有序推进协商民主,是坚持发展、团结、奋斗,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

  一、推进协商民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全会决定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认真学习领会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可以使我们深刻认识到:1,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行的全面深化改革,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各个领域,必须得到全面推进;2,推进协商民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政治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3,推进协商民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4,推进协商民主要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5,推进协商民主要覆盖全社会;6,推进协商民主要形成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7,在实际工作中,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制度和程序,采取相应的形式,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

  二、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协商,通常理解为共同商量以便取得一致意见,也包括出现争议时由当事各方共同商量达成妥协、以解决纠纷。

  民主是一种政治形态,不能简单理解为一种工作方法。广义上通常理解为,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有内容与形式之分。就其内容来说,有作为国家权力的民主,有作为国家制度形态的民主,有作为公民权利的民主。但民主的核心内容,是保证人民的权利如何实现、国家的权力如何健康运行。

  现代政治学认为,政治是上层建筑领域中各种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特定行为以及由此结成的特定关系,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产生的一种重要社会现象。这一社会现象很复杂,古往今来的政治学家和政治家都从不同角度和不同侧重点对它作过各种论述,但至今还没有公认的确切定义。政治随着社会发展阶段从低级到高级的进程而相应得到发展,社会成员参与政治生活的深度和广度也随之向前发展。一般来讲,社会成员参与政治生活越广泛,社会的民主化程度就越高。

  孙中山曾通俗地解释: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政治的实质是阶级关系,核心是政治权力,国家政权是政治权力的根本问题。民主政治反映国家的阶级本质,不同阶级统治的国家,民主政治的性质是不同的。民主政治也有共同性和普遍性,不同的民主政治制度在实现其阶级统治时要遵循民主政治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多数原则、确认和保护公民权利原则、代议制原则、有限权力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等。

  纵观人类政治史,迄今为止,人类的政治生活方式经历了神权政治、王权专制政治、权威政治和民主政治等。民主政治是奉行多数人统治的一种政治制度,与君主制、寡头制和独裁制相对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合理成分,为人类民主政治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前景。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根本工作路线,基本内涵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就要带领群众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同步小康,把解决好群众的利益问题,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协商民主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是最大多数人享有的最广泛的民主,在政治领域充分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们党的一大创造。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更加广泛、更有利于社会和谐、更能充分反映全社会各个群体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民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反映了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成果。

  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完整的制度体系设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

  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意味着这是一种新的制度设计。

  制度一词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实现某种功能和特定目标的社会组织乃至整个社会的一系列规范体系。制度要求全体成员共同遵守、按规定程序办事。汉语中“制”有节制、限制的意思,“度”有尺度、标准的意思。这两个字结合起来,表明制度是节制人们行为的尺度。

  在管理学上,制度一般分为三种类型: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这些规则的执行机制。这三部分构成完整的制度内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正式规则又称正式制度,是指国家、各级政府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创造的规则及契约等法律法规,以及由这些规则构成的社会的等级结构,包括从宪法到成文法与普通法,再到明细的规则和个别契约等,共同构成人们行为的激励和约束;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及意识形态等因素;执行机制是为了确保上述规则得以实施的相关制度安排,是制度安排中的关键一环。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确立协商民主制度,就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角度,将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从以往很大程度上一般性的软约束要求,转化为带有强制力的制度规范,通过制度设计推向了法治化轨道,意义深远。

  四、推进协商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色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五、人民政协的提案办理协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从1949年建立至今,已经65年。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平台,是协助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做好政协提案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广泛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在中共贵州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方面高度重视、协调配合,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紧密结合我省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实际,着力在集中群众智慧、反映发展实情和主动建言献策上下功夫,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为促进“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8年到2013年的五年中,全省各级政协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共提出提案80749件;其中,经济建设方面占40.16%,政治建设方面占8.38%,社会建设方面占24.68%,文化建设方面占18.39%,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占8.39%。今年1月十一届省政协二次会议以来,省政协收到提案已超过七百件。各级政协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积极撰写提案建言献策,显示了高度的政治觉悟和使命感、责任感。

  省政协主席会议把提案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切实加强领导,各类提案力求做到着眼全省发展大局,紧密联系实际,面向基层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开言路、凝聚智慧、建言献策,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各方面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各市州政协在工作中注意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如:贵阳市政协围绕努力把贵阳打造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火车头”,遵义市政协围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深化民主政治建设,六盘水市政协围绕推动资源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安顺市政协围绕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生繁荣,毕节市政协围绕生态建设开发扶贫试验区实现科学发展,铜仁市政协围绕铜仁“两区一走廊”建设的推进,黔东南州政协围绕“工业强州、城镇带州、旅游活州”战略的实施,黔南州政协围绕“工业强州、城镇化带动、农业产业化富民”的发展思路,黔西南州政协围绕“水墨金州、锦绣家园”发展目标,等等,广泛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推进各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对办好政协提案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副省长对涉及分管工作的提案及时签批意见。省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同时采取列入省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等形式对政协提案进行交办。省政协党组每年在工作要点中都对提案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政协组织也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工作责任制、督促检查机制等做法,进一步增强各级机构和人员责任意识,确保提案工作办理任务的有效落实。在多年来实行省委办公厅全程了解督办、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的基础上,从2011年起,省政府实行了省长、副省长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形成了重点提案办理的全方位推动机制。省级机关各工作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把提案办理同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了共同推进加快发展的合力,凝聚起强大的正能量。

  六、推进协商民主,加快同步小康

  当前,贵州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已经站到了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充分调动全省各族人民建设全面小康的积极性,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性问题。

  1、充分认识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全面深化改革,遭遇价值观多元化、利益分化、诉求多样化、利益格局固化等一系列复杂情况和大量新课题,广泛协商是形成共识的基础。“民主少一点”不是小事,会成为“民王”,必然会滋长“四风”、脱离群众。

  2、结合实际探索规范化程序设计。制度带有强制力,而制度的落实,需要在操作层面进行一系列的规范化程序性设计。很多时候出现不落实情况,除了干部的能力素质差异导致影响结果千差万别之外,共同性的问题通常是规范的程序性设计缺失。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决定“制定《贵州省政治协商规程》”,必将使我省协商民主建设推进一大步。

  3、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改革开放初期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从“北凤阳南顶云”发端,到后来使几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像火山迸发一样调动和发挥起来,就是最典型的贯彻群众路线的全党行动。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充分激发基层改革探索的活力。创造一个人人参与改革、个个奉献智慧的改革新格局,这就需要为基层干部群众参与改革提供充分的空间,全面激活基层改革探索的热情,让一切有利于改革探索的创新能量迸发涌流。

  4、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只有人人都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得到广大农村群众的拥护,最根本的是顺应了群众的共同愿望。需要进一步把政府性支持与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结合起来,防止形成简单的“帮扶”甚至有形无实。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建设美丽家园,努力实现同步小康贵州“中国梦”。

  5、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在法律框架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开展好协商民主。要加强群众工作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形成从省到县、乡的全覆盖。按照管理跨度规则进行合理设计,实行分级负责和分类管理。引导群众不能再“信访不信法”,推动信访工作走向法治轨道。

  6、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需要持续不断推进的经常性工作,需要从上到下贯彻到底。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牢不可破的纽带和桥梁,千千万万的基层单位、密布城乡的基层组织是我们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强大优势,每一个基层组织都应当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7、努力增强实行协商民主的能力。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建言献策,不同于党政机关的决定或指示,没有强制性。但是,如何对待民主协商的意见,反映着领导者的政治眼光和素质能力。省政协全会举行大会发言时,赵克志书记和陈敏尔省长带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作出了表率。

  8、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是极端民主化,更不是放任自流搞自由化。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在实行最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首先要真听意见、听真意见,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方向,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合理布局了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的一系列重大突破,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

  改革开放36年来,我国取得的辉煌成就前所未有,同时,当前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也前所未有。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有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必将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与创造力,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提供坚实保证。

  (作者系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