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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13948版 当前B4 上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3-06-14


编者按
  按照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秦如培关于“贵安新区工商注册要贵州第一、全国领先”的工作指示,贵安新区工商局遵照“大胆创新、先行先试、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在省工商局大力支持下,不断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工作模式,改进工作方法,通过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在创新改革审批方式上取得突破性进展。4月25日,贵安新区管委会印发《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贵安十九条”),其“零成本”、“零首付”办营业执照等政策,惠及了大批“落户”贵安新区兴业的投资者,也吸引着更多社会力量慕名前往。“贵安十九条”,正为贵安新区这个“带动贵州后发赶超、跨域发展的火车头”汇聚更多发展正能量……

践行“十破十立” 大胆先行先试

创新改革工商登记管理 凝聚贵安发展正能量

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依据国务院提出的鼓励贵安新区在土地、投资、科技创新等领域先行先试的要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贵安新区开发建设,结合贵安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改革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验证办法。投资人到贵安新区管委会认可的入资银行开设“企业注册资本(金)专用账户”缴存货币注册资本(金)的,入资银行出具的《企业缴存入资资金凭证》即可作为投资人缴纳货币资本(金)的证明;评估机构出具的对实物和无形资产的评估报告是投资人缴纳非货币形态注册资本(金)的证明,投资人不需再提交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第三条 改革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期限。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制企业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一次性缴足的外,允许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延期缴付,首期注册资本可在注册登记后六个月内缴付,其余部分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缴足。
  第四条 改革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登记制度,实行部分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登记相分离的方式,理顺市场主体与经营资格许可的关系。对经营范围涉及证券、保险、期货业务;金融机构经营及法人(商业银行、信用社、村镇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认定;典当经营;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食品的生产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娱乐场所的仍需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者颁发的许可证外,其它的前置许可项目依企业申请,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可核准为“XX项目的筹建”,并将其抄告对应前置许可审批机关,待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颁发的许可证后,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再取消其“筹建”字样。
  第五条 改革内资企业经营范围核准方式。企业需要核准具体经营项目的,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可依法核准。企业不需要核准具体经营项目的,按以下形式进行核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 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注册登记方式,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注册登记合一制度。对凡在贵安新区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的要求,由管委会将商务部门颁发批准证书的行政许可权委托贵安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由贵安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并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抄告商务部门备案。
  第七条 放宽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在贵安新区直管区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只需提供申请人对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即可登记,不再审查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对不能提供有效房屋产权证明的,可由贵安新区管辖内的乡(镇)政府出具场地使用证明即可登记,该证明仅作为登记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凭证,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
  第八条 放宽企业出资方式。对申请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其出资方式不受限制;对申请成立合伙企业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用货币、实物、专利、知识产权、劳动力和商号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公司制企业,除《公司法》规定的采取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外,出资人可以用采矿权、探矿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作价进行出资。
  第九条 放宽连锁企业、加盟店登记条件。对投资人在贵安新区设立连锁企业的,可不受配送中心和若干分店的限制,其投资人凭总部授权和同意加盟的相关凭证,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即可在企业名称中直接核准使用“连锁”字样。
  第十条 放宽投资者主体资格要求。新区内乡镇、村办集体企业改制为村民持股的公司,或者持乡镇、村集体资产评估作价投资的公司,村民人数超过法定股东(发起人)数量上限的,根据村民自愿,可以由村民组织或本企业工会代表职工行使股东权,登记为公司股东;也可以采取村民与信托投资机构签订《信托持股合同》的方式进行信托持股,将信托投资机构登记为公司股东。
  第十一条 支持企业在贵安新区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对凡是在贵安新区辖区内投资新办的企业,可以实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的形式进行注册登记。如:住所“贵安新区湖潮乡集镇(经营场所为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XX号)”。
  第十二条 支持企业凸显企业名称字号,培育企业品牌。对凡是在贵安新区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公司制企业,企业名称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况下,其排序不受限制,可将行政区划放在企业名称中间,如“字号+行业+贵安新区+有限公司”或“字号+贵安新区+行业+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 支持企业和个人出资成立股权投资和私募基金企业。对出资人有一半以上从事金融证券行业一年以上或者经相关金融培训取得相应的结业证或合格证的,出资人可以按照《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企业名称中冠以“股权投资和私募基金”字样,取得营业执照报贵安新区管委会金融办备案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积极扶持经营能力强、资产规模大的个体工商户在不改变经营者、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基本经营条件的情况下,允许沿用已取得的有效前置许可,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条 鼓励利用外资多样化经营和优化外商投资结构。积极支持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发展;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主体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以自然人的身份与境外自然人或企业投资设立合资、合作高新技术企业;允许外国(地区)投资者并购股东为中国公民的境内企业。
  第十六条 鼓励企业实现集团化经营。进一步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对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拥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1500万元人民币的,允许设立企业集团。子公司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第十七条 试行兴办商务秘书企业。对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第十八条 试行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企业、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不需进行年度检验和验照。年度报告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九条 本试行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和贵州省颁布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解读

  《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已经新区管委会正式批准施行,相比传统的办照程序,该《办法》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办事效率,在打造国际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方面迈进了一大步。为您办事方便,特作如下说明:
  一、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试行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入资银行出具的《企业缴存入资资金凭证》即可确认投资人缴付的货币出资数额,减少了验资环节,省去验资费用。
  二、“零首付”可注册成立公司。破解企业筹建期间资金困难的问题,为企业建立初期资金的筹措提供了方便。
  三、企业先领“出生证”再办“上岗证”。部分前置许可实行筹建登记,可先取得营业执照,再去办理许可证或者相关批准文件。按照传统的登记程序,从事前置审批经营项目的企业需要先办理有关许可证后,才能申请工商登记,但是,有的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时就需要具备土地、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条件,前期筹备周期较长,因为无法办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无法以企业的名义签署合同,只能股东出面或以其他方式开展筹建。《试行办法》的施行,可保障企业开展筹建工作。
  四、突破经营范围核定方式。改变传统登记方式中清楚列明企业经营项目的限制,在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是一项重要记载事项,无论其经营范围属于一般经营范围还是许可经营范围,传统的办理方式都必须先将拟从事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在营业执照上 ,《试行办法》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外,投资人可以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不再为其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五、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注册登记合一制度。突破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注册登记分离的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理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极大地方便企业。
  六、允许以自然人的身份与境外自然人或企业投资设立合资、合作高新技术企业。破解了自然人投资主体资格受限的问题。同时鼓励利用外资多样化经营和优化外商投资结构,对促进贵安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和企业做大做强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七、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限制。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农村自建房历史存在等因素,部分房屋已投入使用,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不符合法定要求,使得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成为近年来办照的“瓶颈”。针对这一情况,《试行办法》放宽了审查条件,简化了申报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创业者申办执照。
  八、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以多种方式出资,这一政策有利于企业丰富资本构成,盘活静态资产,提高资本运营效率,破解企业解决资本瓶颈制约的问题,为企业促进资本合理流动创造了条件。
  九、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力挺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扩大贵安新区集团企业数量,助推企业开展跨行业多样化经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贵安新区经济主体增量提质,积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体现了工商部门在积极支持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十一、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的限制。支持企业突显企业名称字号,培育企业品牌,这是充分考虑贵安新区这一重要发展平台实际所赋予的支持政策,其中,放宽企业名称排序不受限制的政策措施属于突破性的支持条款,有利于扩大贵安新区综合性企业数量,鼓励企业个性化经营。
  十二、突破“一照一址”的登记限制。以往每个企业的住所都要求独立和分离,一个地址只能作为一个企业的住所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后,企业可以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有效合理地利用资源,也将进一步促进市场资源的最佳配置和合理利用。
  十三、支持企业和个人出资成立股权投资和私募基金企业。本《试行办法》所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的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种非证券类投资基金。设立公司制和合伙制股权投资和私募基金企业,要依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办理工商登记。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均积极支持,鼓励发展。
  十四、试行兴办商务秘书企业。针对电子商务公司往往不需要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的特殊性,提出“试点兴办商务秘书企业”,对于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注册。

“贵安十九条”出台始末

  酝酿三月“出炉”
  《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的酝酿出台,缘起于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秦如培的一个工作指示。
  今年1月7日,按照省工商局党组安排,贵安新区工商局筹备组入驻新区开展工作,成为省直派驻机构中进驻贵安新区筹建最早、速度最快的一家。1月29日,秦如培在听取该局筹备组集体汇报后,对贵安新区工商工作提出了“要有创新、要有突破、要贵州第一、全国领先”的要求。
  围绕“贵安新区工商注册要贵州第一、全国领先”课题,筹备组按照“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欠发达地区城市发展建设新模式”的指导思想和贵安新区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环境最好”的要求积极抓落实。筹备组向省工商局进行汇报后,获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正国和分管副局长丁琨等大力支持。省工商局派出企业注册指导监督管理处处长胡邦军、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处处长罗佳等人员,协助贵安新区工商局筹备组研究“破题”。
  要实现全国领先,须知己知彼。贵安新区工商局筹备组将目光瞄向全国,发现作为全国试点的“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彼时已酝酿成熟,正待实施。除了深圳,其还从全国范围内遴选了几个可前往考察学习的对象。
  贵安新区工商局3月1日挂牌试运行后,考察工作准备也日臻成熟。3月中旬,贵安新区工商局组织2个学习考察组分赴深圳市、成都市、重庆市、天津市等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工商注册登记改革经验。随后,在学习借鉴外地商事登记改革经验基础上,结合贵安新区实际,该局代贵安新区管委会起草了《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3月底,贵安新区工商将该《办法》上报省工商局并获得支持。4月上旬,贵安新区工商局就该《办法》向新区其他部门征求意见亦获通过。4月25日,贵安新区管委会主任马长青召开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并于当日印发施行。
  从酝酿到出台,《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历时不到3个月,可谓“贵安速度”。不仅速度惊人,《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在企业登记管理方面的创新突破也令人侧目。
  《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共十九条,业内称其“条条都是干货”。其推行的五项改革、放宽四项条件、支持四项方式、鼓励两类经营、试行两种做法,以最活的市场主体准入机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企业运行成本,真正实现了办理营业执照“零成本”和“零首付”。
  企业登记管理的“贵安模式”一经“出炉”,便一石激起千层浪。

  “贵安模式”激起千层浪
  “贵安十九条”出台后,贵安新区工商专题向秦如培进行了汇报,并获其批示“《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有创新,有突破,体现了先行先试,‘十破十立’,值得新区各单位学习借鉴。”
  “贵安十九条”在省内也引起了极大震动,多地纷纷想学“贵安模式”。据知情人士介绍,省内多个市、州、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当地工商部门向上级要“贵安政策”,甚至有的还行文请求省工商局出台像贵安新区一样的政策。对此,省工商局相关领导表示,各地要学习借鉴“贵安模式”,只要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并下发或批转文件就可以。
  贵安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国剑还清晰记得今年5月举行的“贵州·香港投资贸易活动周”活动上的一个小插曲。配合贵安新区的招商推介,他在会上介绍了《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
  “这个办法的出台将使贵安新区的投资环境比香港还宽松。”房国剑向港商表示。
  “一个内地的新区的工商注册还能比香港宽松?”港商很惊讶。
  “在香港注册公司至少还需要一港元,现在到贵安新区注册公司一块钱都不要。”房国剑详细介绍贵安新区办理营业执照如何实现“零成本”、“零首付”后,震惊了香港企业,也进一步提升了港商投资贵安新区的兴趣。

  工商新政惠及企业多
  提及《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贵州大学城驾驶技能培训有限公司总经理戴自辉赞不绝口,“省时,省事,省钱。”
  看好贵州大学城发展前景,戴自辉等6人打算共同投资一个驾驶技能培训项目。按照现行的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登记制度,戴自辉等须在建好训练场、购齐车辆等拿到交通管理部门等前置许可后,才能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拿到营业执照至少要半年时间。”在了解到贵安新区工商局允许先办营业执照后办前置许可后,戴自辉取消了在另一工商部门的预登记,5月16日转到贵安新区注册了贵州大学城驾驶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贵安新区工商局分管副局长赵维君告诉记者,贵州大学城驾驶技能培训有限公司能如此快捷登记,是享受了《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第四条政策:企业先领“出生证”再办“上岗证”。
  戴自辉告诉记者,他曾投资过加油站、汽车尾气检测站等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但这是他办得最快的营业执照。早早拿到的营业执照,也给戴自辉等6位股东吃下了“定心丸”。“如果没拿到营业执照,建训练场地、购买车辆等支出只能以个人名义支出,股东之间不易算清账。拿到营业执照后,各项支出都能以公司名义进行,有利于规范公司的管理运营。”“公司还能享受到增值税减免税政策”,赵维君补充道。
  贵安工商新政惠及贵州大学城驾驶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的地方还不止于此。按照该《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第二条: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受惠于这一条,戴自辉等不仅节省了验资时间,还节约了验资900万元注册资本金所需的2万元验资费用。
  贵安凌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是又一家受益于贵安工商新政而成立的一家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这个行业的前置许可一般需要3至6个月才能办下来,但因贵安工商“变通服务”,这个由四个年轻人创业投资的公司4月25日就拿到了营业执照。“如果等把办理前置许可要求的特种车辆、仓储等都投建完,我们筹集的100万元创业资金也用得差不多了,到时候就会没钱登记注册,将失去发展机会。”该公司副总经理范新华对工商新政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看好贵安新区的发展前景,已到成都投资发展7年的郝庆宏近期专程回黔考察。“工商的新政策给了我回来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在了解贵安工商新政后郝庆宏告诉记者。
  记者从贵安新区工商局了解到,截至6月8日,该局根据《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已登记注册企业28家,办理名称预先核准108个,注册资本(金)351143万元。其中,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是企业惠及企业最多的新政之一。此外,还有贵州华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享受“零首付”政策注册成立了公司……
  房国剑等表示,贵安工商将在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进一步贯彻执行好《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惠及更多投资贵安的企业,推动贵安新区经济发展。


贵安新区工商局副局长赵维君(左二)等向企业介绍《贵州贵安新区企业登记管理改革试行办法》。


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工作人员正耐心细致的为前来咨询的市民作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