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起纠纷工商忙调解
本报讯(李欣梅)日前,申诉人谢某向红果经开工商胜境市场监管执法大队诉称,其于今年4月22日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住房,于当日交付了购房首付款,并商定好房贷期限为15年。之后,该公司又通知谢某只能申请8年期限的房贷,因谢某认为自身无法承受8年还贷,遂要求该房开公司退还购房首付款。该房开发公司负责人虽同意退款,但以各种理由推脱,致使谢某首付款得不到退回。申诉人于5月8日到胜境市场监管执法大队进行投诉,经执法人员组织申诉人及某房开公司调解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诉方某房开公司当天全额退还谢某购房首付款,纠纷得以解决。